【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为进一步优化黑龙江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规范工程直接发包行为,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明确,承包人须具备与所承担的直接发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和安全许可、项目班子人员。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行为, 被限制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作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其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承包单位承担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