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明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简易评估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全流程由“机器”自动评标。
该《若干措施》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含使用中央资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科学统筹、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原则,选择施工阶段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试点先行,并于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