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2-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使用浙江省保函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自2019年以来,我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工程建设综合保险试点工作,以组建保险联合体(共保体)方式共同负责我市工程建设综合保险的市场调研、承保理赔、风控流程的制定以及险种的推广运用,现试点期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深化招投标市场化和数字化改革、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决定2022年2月28日18时停止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中使用保险联合体(共保体)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从3月1日起使用浙江省保函平台投标保证保险保函。
市公管办联系人: 吴伟 联系电话:8368226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瑶 联系电话:82512028
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