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文件
嘉公管办〔2013〕2号
关于对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实行投标保证金
账户备案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方便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统一缴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实行投标保证金账户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外地建筑企业须办理进嘉备案手续)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应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为便于统一管理,各投标企业应当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备案手续,提交本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及一个一般账户。经备案审核后,今后企业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活动,其投标保证金应从备案账户中转出。
二、投标企业在办理投标保证金账户备案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保证金企业账户登记备案表(基本账户和一般帐户,参见附件一、二)各一份;
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各一份;
三、经账户备案的投标企业,如其备案内容发生变更(如涉及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企业名称变更等)应重新提交相关资料,并及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四、办理时间:自
办理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联系人:伍佳烨
联系电话:
82511029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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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共印2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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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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