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08-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号)要求,经政府采购,确定沙龙国际宾馆等32家宾馆饭店为2017-2018年度嘉兴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请各部门、各单位按公务定点管理办法要求,对公务活动中的会议、培训实行定点管理。本通知所指的党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机构参照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此次公布的定点场所范围仅限嘉兴市区、海盐县、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宁市范围内定点场所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及发布。
定点场所实行一次招标、资源共享,可接待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并提供相同协议价格。
二、服务期限
协议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期。
2017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期间仍按2015-2016年度嘉兴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相关内容执行。
三、服务承诺及协议价格
1.客房及会议室
定点场所承诺提供场所内所有类型及数量的客房及会议室用于接待党政机关会议培训。
客房及会议室协议价格为会议培训最高限价,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培训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价格。
客房协议价格包含早餐,会议室协议价格包含茶水。
2.餐饮折扣
定点场所承诺提供餐饮全单折扣,包括且不限于桌餐、自助餐、酒水、饮料、海鲜等。
四、监督检查
1.定点场所应按其承诺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提供服务及协议价格,不得变相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举办单位发现定点场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会议培训、拒绝提供协议价格或变相提高协议价格等违约行为的,应及时告知嘉兴市财政局,一经查实,予以警告,再次违约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2.定点场所应在会议培训举办后如实开具发票及消费明细清单,有权拒绝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培训无关费用等。
3.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开展会议培训。市财政局将加强定点场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定点场所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3-82031723。)
附件:2017-2018年度嘉兴市党政机关会议培训定点场所名
单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