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5-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
职工疗休养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定点供应商: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疗休养工作开展,2020年度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实行定点采购,各区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定点范围
根据嘉政采招2019第01号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入围项目和嘉政采招2020第06号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入围增补供应商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确定嘉兴市香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42家单位为2020年度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入围定点供应商(名单见附件1)。
二、数额标准
各采购单位年度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不含)以下的疗休养项目,纳入本次定点采购范围。
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含)以上的疗休养项目,依法另行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三、服务期限
本次职工疗休养采购的执行有效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经市财政局考核可续签。
四、采购程序
2020年度职工疗休养由各单位委托入围旅行社开展,原则上至少选择三家以上(单数)入围旅行社通过内控制度择优选择确定中标旅行社。本单位的职工疗休养需求制定、在预算额度内疗休养费用的统筹使用以及因特殊情况需分段实施等事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一)操作方法
1.竞价选优法。在参与竞价的旅行社中取报价最中间的旅行社报价为最佳报价,按最佳报价确定中标旅行社。
2.定价选优法。价格固定,不作为竞争因素,由参与竞争的旅行社提供具体方案,采购单位自行组建评审小组对方案进行投票,每人选一家,得票最高者中标,得票相同的由采购单位自行择优选择确定中标旅行社。
(二)履约及资金支付
中标旅行社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组织出行。行程结束时由每位组团成员填写《游客意见反馈表》(附件2),领队应对《游客意见反馈表》进行统计汇总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留存备查。行程完毕后,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付款。如无违规或违约行为,应于行程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完毕。
五、履约监管
市财政局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疗休养项目的人数、价格、服务、履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定点供应商应按照入围协议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定点有效期内供应商未履行承诺的,采购单位应及时向市财政局书面反映(传真电话:0573-82033317)。一经查实,市财政局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入围旅行社考核办法(作为采购合同附件,见本通知附件3)、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政府采购媒体曝光。
附件:1.2020年度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入围名单
2.游客意见反馈表
3.入围旅行社考核办法
嘉兴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