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民航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