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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21 15:48 浏览次数:次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徐剑东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出台养老机构纾困政策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各会办单位意见,结合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今年初以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封闭管理长达3个多月,坚决守住养老机构安全底线。针对因疫情期间养老机构面临的经营困难,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多措并举减轻养老机构经营压力。

        一是提前拨付运营补助资金。针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运营主体面临的经营压力,提前下拨了运营补助资金X万元,有效缓解包括养老机构在内各类运营主体的资金压力。同时深入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行动,将资金拨付慢问题列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推动排查与整改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市本年度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提前半年拨付到位。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推广智慧养老新模式在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下,高标准实施智慧养老院民生实事项目;推广智慧养老院运营管理模式,帮助企业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减轻人力成本,提高管理运营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8家智慧养老院建设任务,每家智慧养老院补助资金50万元。

        三是加大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期间关心关爱的通知》,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为养老服务机构捐赠防疫物资。积极筹集各类消毒液、口罩等疫情防护物品,今年共发放各类口罩、消毒液等物资,总价150万元。疫情期间,全市民政系统主动对接联系各类慈善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五一”等重要节日,全市民政系统各级领导深入一线走访慰问养老护理员,给予大力鼓励支持。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严格贯彻落实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切实推动养老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一是配合做好费用减免措施。配合各部门做好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措施。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按照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鼓励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支持措施。积极在物资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保障。对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的防疫物资、消杀支出,给予适当支持。组织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团队,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根据需要及时为不具备心理咨询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缓解入住老年人及员工因长期封闭出现的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将疫情影响列入考评因素,研究改进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运营补贴。

        三是完善各类保障性支持措施。完善社会保险和金融支持等兜底措施。鼓励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针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允许自愿暂缓缴费。帮助养老服务机构争取贷款贴息支持,缓解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融资困难。

         

         

         嘉兴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