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人防办、国教办、市属各人防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学校人防教育的实际,现将2006年学校人防知识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建立组织,加强对人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要加强对人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人防教育领导组织,研究制定具体的教育方案和计划。各学校要根据领导和师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防教育领导小组和教研组成员。
二、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教学水平。各地要重视人防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要采取培训、参观、观摩和交流等形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市本级拟定在7月上旬举办一期师资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精心筹划,扎实开展人防教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一局两办”的要求,认真筹划人防教育工作。要参照嘉兴吉水中学利用多媒体的教育经验和做法开展人防教育,要认真制定教育计划,保证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各地可结合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增强对人防知识的掌握和了解。
四、抓好小学高段进行人防知识教育试点工作。要在嘉兴南湖区南湖小学和平湖实验小学试点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在小学高段开展人防知识教育。各县(市、区)要确定一所小学进行人防知识教育的试点,进一步摸索经验,逐步普及小学高段的人防教育,教育要以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简单易懂的方法进行,使学生在寓教于乐中接受人防知识的教育。
五、组织对各学校的检查考评工作。各地对本辖区人防知识教育的学校,要在年底前对学校进行检查和考评,以检验学校开展教育的效果。市“一局二办”组织对本级人防教育学校的检查和考评。考评办法:继续实行一听(听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30分钟汇报,听任课教师一堂课)、二看(看教学计划、教案、课程表、学生考试成绩)、三考核(抽查男女各10名学生进行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办法进行考评。
六、有关教学保障。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及市计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嘉计物[2004]38号文件规定,2004年秋季起中小学生国防教育读本教材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纳入新课程改革实验安排渠道。中专、职高、技校使用国家统一编写的《核化生武器及其防护》。请各学校与当地人防办及时联系,统一到市人防办办理。市人防办指通处电话:2057204,联系人:叶闽南,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大年堂198号人防大楼。
嘉 兴 市 教 育 局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嘉兴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