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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45362/2019-00002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30 |
组配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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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市司法局对2019年8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60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八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35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35件)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5件)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11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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