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出台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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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共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近日,我市出台《嘉兴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我市将从加快共建区域生态文明体系、推进江河湖海水环境协同治理、深化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全面推进‘净土’‘清废’行动、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加快推进法规标准协同统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等八个方面发力,力推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 力争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省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细颗粒物全市平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全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文明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协同监管体系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效运行,成功创建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行动计划》的制定出台,既是我市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对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也是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让生态的绿色更动人的重要载体和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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