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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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方开代表: 您在市人大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围绕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金名片”目标,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加强统筹,高位推动。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今年市政府十大专项行动之一,列出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清单,予以推进。二是加强保障,健全机制。2019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嘉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责》《嘉兴市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并将碳排放强度下降工作纳入市县党政目标责任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和美丽嘉兴考核体系。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将“碳达峰、碳中和”内容纳入市委主体班次。举办以“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和对策建议”为主题的生态环保论坛。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参加浙环论坛专题报告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组织相关企业学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积极做好碳市场交易准备工作。四是加强核查,摸清底数。开展碳排放重点企业核查,启动编制《嘉兴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推进我市工业行业(特征行业)减排路径研究。五是加强整治,注重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高耗能行业用能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加大布局调整、技术创新、结构优化,加快淘汰落后用能。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编制全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由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台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及科创领域“6+1”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差别化推进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确保完成能源“双控”和单位GDP碳排放省定任务。 (二)加快能源供给侧低碳变革。一是完善能源“双控”制度。制定“十四五”能源“双控”工作方案及能源“双控”考核奖惩办法,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倒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二是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和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各级国资建设标准厂房,要配套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三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嘉兴(独山)应急调峰储运站建设,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和天然气居民用户普及率,推进秦山核电蒸汽综合利用,通过换热设施,向海盐公共建筑、民用住宅和部分工业园区开展核能集中供暖。 (三)加快用能侧低碳改造。一是推进企业节能低碳改造。制定奖励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对标国际先进能效标准,对通过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鼓励工业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循环利用、新能源等手段,开展节能低碳改造。二是大力发展低碳高效产业。深入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加快培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航空航天、生命健康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全市产业结构,推动产业低碳发展。三是加快淘汰低散乱企业。打造“亩均论英雄”改革升级版,按照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 (四)完善低碳发展机制。一是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评。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评价体系,争取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省级试点。探索建立建设项目碳排放准入制度,严控高碳低效项目上马。二是稳步推进碳交易工作。加强对碳交易纳入企业指导,对新增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数据报告、清缴碳排放配额监管。三是开展零碳试点示范。对照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评价标准,积极推进海盐县零碳未来城建设、秀洲高新区和海宁尖山新区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努力创建省级低碳工业园区。 再次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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