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拟纳入企业信息的公示 | |||
| |||
为进一步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求,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嘉环发〔2021〕87号)有关要求,我局拟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19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投诉或举报内容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12月29日。 信函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 0573-82153190。 电子邮箱: 892708701@QQ.com 。 附件:嘉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拟纳入企业信息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 | |||
[附件下载]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