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在全省率先全域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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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韩志福带队,人事处、机关党委、科财处、执法处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开展了规范化建设验收。嘉兴市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成为全省首个全域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的地市。 验收组听取了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汇报,实地查看了机构设置、装备配备和统一标志标识建设情况,分四个小组对规范化创建的6个方面、25项指标的台账资料进行了现场核查并逐项打分,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得分95.3分,达到验收标准。 验收会上,韩志福指出,嘉兴所辖各县(市、区)全部通过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市级验收,标志着嘉兴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目标上注重增速提质、部署上注重市县联动、方法上注重借力统筹,主要成效可以用“四个实”来概括,即执法体制优化“谋实策”、执法人员回流“求实效”、执法装备配置“办实事”、执法形象提升“出实招”。 韩志福强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嘉兴市全域通过验收,这不是队伍建设的终点,而是新工作的起点,标志着嘉兴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进入了新阶段,迈上了新台阶,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夯实能力基础。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实现执法体制优化与执法人员规模的双提升。二是持续提升规范水平。要将规范化作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立身之本,实现执法规范全过程覆盖。三是持续凸显创新特色。做大做强现有试点、特色项目,守正创新,将“盆景”打造为“风景”。 今年以来,嘉兴市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队伍能力提升新的切入口和着力点,深入开展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目前,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均完成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任务。 机构设置更科学:下沉至镇街执法队伍上收工作首次取得实质进展,平湖、海盐、海宁由编办正式发文,按照“本级+中心分队”运作模式,完成下沉至镇街队伍上收;嘉善、桐乡正全力推进,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全面上收。 队伍组建更专业:经过近一年努力,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在编在岗人员从138人增至168人,到岗率从49.1%上升至61.1%,在岗人员从187人增至225人;持续深入推进执法练兵,努力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装备配备更齐全:投入装备保障资金约1479.1万元,新增主要环境执法装备656件,包括执法车辆20辆、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4台、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8台、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7台。 智慧执法更高效:全力推进环保“e企管”应用平台和“工况智控”、“在线哨兵”精细化应用场景试点建设;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943个,2285家企业落实产治污工况自动监控,2022年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查处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件12起,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案件26起。 综合保障更全面: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环境执法队伍;制定并落实廉政监督卡、家庭助廉等廉政制度机制,保障全市执法人员守牢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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