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考核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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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享受环保电价的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2022年第三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 日。公示期间,我 局接受对考核结果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附件:2022年3季度非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考核.doc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及通讯方式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举报联系方式: 0573—82522348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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