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政策、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