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365bet在线体育投注网_365平台拒绝提款怎么办_bte365体育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一、人员招聘

        (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采取考试形式统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作为笔试必考内容。

        (二)局人事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聘用方案要求,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1.未满18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的;

        4.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身份信息、学历、履历档案资料等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伪造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等,经核实后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通过笔试和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当包括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岗位职责、工资待遇、聘用期限、权利义务及合同解除等内容。

        二、信息公示

        每年清查一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信息,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清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业务培训

        新招聘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方能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每年不定期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更新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四、工作职责

        (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可以承担以下工作:

        1.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执法数据查询、接送材料、信息采集与录入等事务性工作;

        2.协助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

        3.协助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行政检查工作;

        4.协助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做好其它辅助执法工作。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以下工作:

        1.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工作;

        2.从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3.作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决定的工作;

        4.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强制措施;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事项。

        五、责任追究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执法工作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触犯刑法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