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党公领办〔2011〕1号)
嘉兴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嘉党公领办〔2011〕1号 ★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2011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兴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
2011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重点要抓好以下7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由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纪委、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机关工委和教育、国资委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纪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机关工委、教育、国资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党务公开有关牵头任务的落实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二、认真抓好工作部署。适时召开全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扎实推进全市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等。各地各部门各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和部署工作,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各级要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方案,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使基层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更加具体化、更具操作性。 四、分类制定公开目录。各县(市、区)党委要根据所属基层党组织的不同类型的特点,分别制定公开目录,并在2011年4月底前上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公开目录,按照上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并经上一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依照目录规定的内容,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落实联系点制度。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市确定19个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县、镇(街道)两级党组织也要确定一定数量的单位作为联系点,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认真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六、抓好教育和宣传。各级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资料,使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党员都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熟悉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创造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开展监督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及党建网站、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单位网站和各种新闻媒体等渠道,积极宣传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面深入推进党务公开的浓厚氛围。 七、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工作落实。
主题词:党务公开 工作要点 通知 送:省纪委办公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中共嘉兴市纪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1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