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并启用嘉兴市党务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嘉党公领办〔2011〕5号)
嘉兴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嘉党公领办〔2011〕5号 ★
关于建立并启用嘉兴市党务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依托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建立并启用嘉兴市党务信息公开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地址:http://www.gzwbqjgs.com。 二、启用时间:2011年6月底启动,7月份试运行,8月份正式启用。 三、版块设置:由“党务公开首页、党务公开信息、联络党务公开”三个频道组成。 四、功能定位: 利用网络平台,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我市的党务公开工作,具体为两项功能: (1)信息公开: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掌握市委、市级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县(市、区)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法规政策、制度文件、机构职能、自身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公开信息。 (2)交流互动:为党员群众申请党务信息公开、反映党务公开意见提供网上服务。 五、使用管理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网站内容建设和维护的责任。县(市、区)主要负责本地区党务信息公开网站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网站有关内容以及本部门(单位)党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加载,要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专门确定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处室、1名网站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和参与网站的运行,相关人员名单请于6月底前报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 2、规范运行程序。网站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党务信息,由本部门(单位)的网站信息联络员收集汇总后,经责任处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后,再由网站信息联络员统一在网站后台进行内容输入,实现网上发布或者变更。依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各部门(单位)必须认真受理,及时研究答复,答复时要做到有理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应在办毕后报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强化安全管理。对拟网上发布的信息,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审查,凡是涉及党的秘密、国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公开后将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公开。对用于信息发布的计算机,各部门(单位)应采取防病毒等安全措施,严禁用于传输或处理涉密信息,不得利用本网站平台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资料以及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言行。 4、加强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加强检查监督,认真抓好本地区以及本部门(单位)、本系统的党务公开工作。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成效,市里将建立四项制度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工作考核。一是建立党务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数进行实时提示,对公开数量少、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不及时的单位将发整改通知或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是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每年要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于每年12月下旬前报送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由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公布评议结果,考核结果与推进惩防体系构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考核、五型机关考核相挂钩。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者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嘉兴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
附件:
嘉兴市党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表格传真至市党务公 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8252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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