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30 18: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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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嘉政发〔2015〕73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的实施意见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长三角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 | 市科技局 |
3 | 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障暂行办法 | 市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