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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7 10:1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版 权 和 免 责 声 明

        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嘉兴市的城市规划。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嘉兴市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嘉兴市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6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邮箱:jxsghglj@163.com              联系电话:0573-89995078

        通讯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       邮编:314050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7日


        一、规划范围

        本单元北至平湖塘,西至南湖,东至纺工路,南至南溪路,规划总用地约51.68公顷。

        二、用地布局

        本单元总用地面积51.68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9.44公顷,水域2.24公顷。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详见《规划用地平衡表》。

        三、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单元道路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构成。

        主干路:纺工路、南溪路。

        次干路:新南湖路、景湖路。

        支路:滨河路、纵一路、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

        四、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

        1、交通设施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3处社会停车场。

        慢行交通设施:规划2处驿站。

        旅游交通设施:规划1处游船码头。

        2、市政公用设施

        电力设施:规划4处开闭所。

        通信设施:规划3处通信基站。

        环卫设施:规划4处公共厕所。

        五、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a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88

        24.03%

        其中

        A2

        文化设施用地

        11.54

        23.34%

        A7

        文物古迹用地

        0.34

        0.69%

        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0.4

        41.26%

        其中

        B1

        商业用地

        20.4

        41.26%

        3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9.56

        19.34%

        其中

        S1

        城市道路用地

        9.56

        19.34%

        4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7.60

        15.37%

        其中

        G1

        公园绿地

        5.21

        10.54%

        G3

        广场用地

        2.39

        4.83%

        5

        H

        建设用地

        49.44

        100.00%

        6

        E

        非建设用地

        2.24

        7

        其中

        E1

        水域

        2.24

        总用地面积

        51.68

        六、土地使用规划图

        七、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地块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上限(%)

        绿地率下限(%)

        建筑限高(米)

        机动车出入口主方位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米)

        建筑后退河道距离(米)

        配建要求

        下限

        上限

        0101001001

        公园绿地

        G1

        4494

        ——

        ——

        ——

        65

        ——

        ——

        ——

        ——

        ——

        0101001002

        商业用地

        B1

        40785

        1

        1.8

        45

        35

        16

        S

        N10S3W5E3

        ——

        公共厕所

        0101001003

        商业用地

        B1

        19876

        1.5

        2

        50

        35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W

        N10S3W3E5

        ——

        ——

        0101001004

        商业用地

        B1

        33018

        1

        1.8

        45

        20

        16(以湖心岛为圆心5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9米,保留建筑按原有高度控制)

        N

        N3S5W5E3

        ——

        社会停车场

        0101001005

        商业用地

        B1

        17405

        1.5

        2

        40

        20

        16

        N

        N3W3E5

        S8

        ——

        0101001006

        公园绿地

        G1

        1619

        ——

        ——

        ——

        65

        ——

        ——

        ——

        ——

        ——

        0101002001

        公园绿地

        G1

        10842

        ——

        0.1

        5

        60

        9(新建建筑)

        ——

        ——

        ——

        开闭所

        0101002002

        文物古迹用地

        A7

        3442

        0.1

        0.5

        25

        35

        9(新建建筑)

        ——

        ——

        ——

        公共厕所

        0101002003

        广场用地

        G3

        2210

        ——

        ——

        ——

        ——

        ——

        ——

        ——

        ——

        游船码头、驿站

        0101002004

        文化设施用地

        A2

        28337

        0.2

        1

        45

        5

        16(以湖心岛为圆心5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9米,保留建筑按原有高度控制)

        ——

        N5

        S5

        兼容商业

        0101003001

        公园绿地

        G1

        32404

        ——

        0.1

        5

        65

        16(以湖心岛为圆心5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9米,保留建筑按原有高度控制)

        ——

        ——

        ——

        通信基站、公共厕所、驿站

        0101003002

        文化设施用地

        A2

        53257

        0.1

        1

        45

        8

        16(以湖心岛为圆心5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9米,保留建筑按原有高度控制)

        E

        E5

        N5

        通信基站、社会停车场、兼容商业

        0101003003

        文化设施用地

        A2

        33845

        0.1

        1

        45

        20

        16(以湖心岛为圆心5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9米,保留建筑按原有高度控制)

        E

        E5

        ——

        社会停车场、开闭所、兼容商业

        0101003004

        广场用地

        G3

        16959

        ——

        0.3

        5

        20

        9(新建建筑)

        ——

        ——

        ——

        ——

        0101004001

        公园绿地

        G1

        2788

        ——

        ——

        ——

        65

        ——

        ——

        ——

        ——

        ——

        0101004002

        商业用地

        B1

        19357

        1

        2

        45

        20

        24

        S

        S3W5E5

        N8

        ——

        0101004003

        商业用地

        B1

        20773

        1

        2

        45

        20

        24(景湖路北侧区域控制40m

        S

        N3S5W5E5

        ——

        ——

        0101004004

        广场用地

        G3

        4683

        ——

        0.1

        5

        ——

        ——

        ——

        ——

        ——

        开闭所

        0101004005

        商业用地

        B1

        21569

        1

        2

        45

        20

        16

        S

        N5S3W5E5

        ——

        ——

        0101004006

        商业用地

        B1

        31157

        1

        2

        45

        20

        24(以湖心岛为圆心500-800米范围内高度不得超过16米)

        N

        N3S5W5E5

        ——

        开闭所、公共厕所

        嘉兴市中心城区1-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