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
一、征集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决定在本市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以下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
2.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4日
三、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2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详见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嘉兴市司法局,请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邮编:314050;
(二)电子邮箱:jxssfjlfc@163.com;
(三)传真:0573-82097209。
(四)联系电话:83605093。
嘉兴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2022年度嘉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承办单位 | |
会同单位 | |
决策依据 | |
决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说明 | |
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 |
其他说明事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