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34/2021-399085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9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的公告 | |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法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5月15日零时起,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采集货运车辆的总质量、照片、视频等数据信息,数据经审核确认后将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并依法实施处罚。现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公告如下: 上述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设备均已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请广大货运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自觉遵守公路运输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超限运输。 特此公告。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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