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
发布日期:2022-11-15 16:4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目的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新基建,引领新模式,培育新示范,以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政策措施 本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升级提升、平台应用提升、服务生态创优等三方面,共十条。 一是加快 5G+工业互联网应用。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 10 个、投资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企业内网改造示范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 20%给予补助,其中对列入国家级试点示范的项目给予 2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二是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对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并达到一定注册量和解析量的二级节点,按项目投资额的 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对实现新增注册量达到2000 万、日均解析量超 500 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每年给予 50 万元的运营补助。 三是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建设。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 5 个、投资额不低于300 万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 20%给予补助,其中对列入省级的平台,按项目投资额的 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四是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 10 个、投资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 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五是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对服务企业数超 300 家、150 家,且连接设备数超 1 万台、5000台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 300 万元、150 万元的奖励;对每年新增用户数超 100 家、新增连接设备数超 3000 台的平台,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 六是加快工业互联网 APP 开发。对工业 APP的开发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 30%给予补助;对年服务收入超过 (或每年新增)500 万元的工业 APP服务商,给予实际营收 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七是加快工业大数据汇聚应用。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 10 个、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数据采集和应用开发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 30%给予补助。对提供工业数据深度挖掘服务且年服务收入超过(或每年新增)500 万元的优秀服务商,给予实际营收 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八是加快引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对在市区落户的国内外知名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奖励。支持本市科研机构和大企业实施信息化机构分离,对独立运营并在市区注册的工业互联网企业法人,给予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的奖励。 九是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在市区建立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集聚区,每年给予 1000 万元的支持,连续补助 3 年,用于奖励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的落户。 十是营造氛围深化企业服务。每年择优选取最多 5 个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峰会、论坛和大赛,按投入的 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开展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或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诊断报告落地实施且企业落地项目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5 万元的补贴。 三、有关说明 (一)本政策措施所称“投资额”,包含设备投资额和信息化投资额。 (二 )本政策措施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与工信资金政策并行执行,若有冲突以本政策措施为准。 (三)市级补助资金在工信资金中列支,市级承担不超过 50%,转移支付至各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县级部分由当地财政承担。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 )解读人:王根良(市经信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219。 作者: 信息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