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发布日期:2022-11-22 15: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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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嘉兴市氢能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多样。发展氢能产业,既是我市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的需要,也是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示范引领工程。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 号); (二)《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产业〔2019〕375 号); (三)《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0〕8 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将发展氢能产业作为嘉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示范引领工程,着力构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加大氢能装备制造及氢能应用场景推广力度,率先建设成为长三角氢能资源主要供给地、氢能产业集聚地、氢能创新应用示范先行地。 (二)主要目标。通过五年时间,将我市建设成为氢能产业链完备、创新能力强劲、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多样,并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力的氢能发展示范城市。2021 年、2023 年、2025 年分别实现阶段性目标。 (三)重点任务。集中资源和要素,实施差异化发展,重点在嘉兴港区打造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园,发挥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等地产业特色优势,形成产业配套。在氢能应用上实行全域协同,各县(市、区)应将氢能应用推广作为着力点,形成互促共进的发展态势。 一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支持氢能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建设长三角(嘉兴)氢能研究中心,建设长三角(嘉兴)氢能运营管理平台,支持市氢能产业联盟发展。 二是加快产业育强培特。培育特色氢能产业链,支持现有企业发展壮大,引进一批头部骨干企业,并对企业扩大投资、上市以及项目招引等给予补助。 三是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鼓励氢能行业标准制定,并提出相应奖补政策。 四是加快示范应用推广。推进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扩大氢能应用场景,并提出相应补助补贴政策。 五是强化要素资源支持。加大氢能人才招引力度,筹建氢能产业发展基金,保障氢能项目用地需求。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安全监管、做好宣传引导等方面强化配套保障,促进氢能产业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嘉兴市全域。 五、施行日期 本《意见》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王根良(市经信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27。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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