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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2 15:4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现惠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支持帮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解决最直接的现实困难。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9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五方面内容,共二十条。

        (一)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持续加快有关财政资金拨付。不断优化惠企政策申报、审核、兑付流程,确保单个项目从申报到拨付时间不超过 2个月。二是持续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对运用央行政策性资金发放的涉农资金、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不高于 5%的,给予 30%的地方财政贴息。三是持续减免企业税费。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 100%,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 10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四是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和税务部门核准,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二)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一是持续降低融资成本。二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长,确保2021 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超过 55%。三是持续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四是持续优化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力争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超过 100 亿元,其中制造业占比 85%以上。

        (三)持续支持企业外贸出口。一是鼓励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对企业入驻境外展销中心进行长期展销的,给予展销费用最高 5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二是支持出口网上国际性展会。三是建立外贸企业货运“白名单”联动机制。对今年 3 月至 5 月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服务的港口企业(集装箱中转作业)给予支持。四是加强对本土跨国公司培育工作的支持。对入选省级跨国公司 50 强名单的企业和省级培育名单的企业,在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资源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五是持续降低检验检疫费用。六是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四)加强对企业股改上市和产业升级的支持。一是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对企业培育、股改、挂牌、上市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奖励;对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兼并重组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二是加强企业股改上市要素保障。对上市或再融资募投项目,按政策规定在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上给予优先支持。三是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统筹财政、税收、金融等资源,切实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五)持续深化优化涉企服务。一是加强涉企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96871 嘉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企业服务直通车”系统的功能整合,进一步集成企业服务事项,对企业开展滴灌式精准服务。二是深化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实施“三服务”活动 2.0 版本,进一步发挥驻企“三员”作用,进一步扩展法律、金融、税务等普惠服务内容。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落地。

        四、施行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本《意见》执行期暂定为 2021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底。国家、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王根良(市经信局局长)。

        (三 )联系电话:0573-8252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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