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
发布日期:2022-11-22 16:1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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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 号); (二)《浙江省生物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浙发改高技〔2019〕458 号); (三)《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经信消费〔2020〕47 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主要目标、政策措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主要目标。抓住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向中高端转型,产业整体规模、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产业布局和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质量显着提升。“十四五”期间,生物医药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袁,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2021 年、2023 年、2025 年分别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政策措施。一是支持重大项目招引。对引进的世界 500 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总部经济或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或贡献特别大的产业项目建设,给予补助。二是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企业或机构开展新药、仿制药、医疗器械产品、特色原料药研发以及取得相关资质认证的,给予资助。三是支持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强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支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壮大。四是引导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企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和提供研发生产服务,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五是优化产业配套服务。建立、培育、引进生物医药产业专业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产业合作交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协会专家作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加强配套保障,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施行时间 本《意见》自 2021 年 5 月 3 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解读人:王根良(市经信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31。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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