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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20年度 > 2020年第9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11-22 15:2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现就加强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根脉和引领发展的精神力量。嘉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璀璨、风华绝代。嘉兴市文史研究馆作为统战性、荣誉性、咨询性的机构,对新时代弘扬红船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传承嘉兴地方特色文化,加强党委和政府与知识界、文化界的联系,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更好为嘉兴改革发展和禾城文化复兴服务。

        二、明确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的主要职责

        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由嘉兴市政府批准设立,嘉兴市政协管理。嘉兴市文史研究信息中心承担嘉兴市文史研究馆日常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嘉兴市文史研究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化建设为主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存史资政、以文化人、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的主要职责:组织馆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馆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开展文史研究,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围绕我市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资政建言;组织馆员活动和对外交流;支持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馆员开展着书立说、文艺创作、采风写生和艺术展览以及社会公益等活动。

        三、规范馆员队伍建设

        (一)嘉兴市文史研究馆设馆长1名,副馆长若干名,由市长聘任或任命。

        (二)嘉兴市文史研究馆馆员名额核定100名(含县、市)。为保持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活力,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选聘相关专业的馆员,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结构合理的馆员队伍。

        (三)馆员实行聘任制,由市长聘任,任期五年,所聘馆员组织人事关系不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外地嘉兴籍知名人士担任名誉馆员。

        (四)馆员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选聘。馆员选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

        4.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

        5.熟悉本市历史和现实情况,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参政咨询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7.新聘馆员以退休人员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在领域内有极高造诣和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五)聘任馆员的程序:

        1.馆员可由党政相关部门、单位(高校、文化单位、研究机构等)、群团组织推荐,也可由已任馆员推荐或本人自荐;

        2.由相关部门、单位或群团组织推荐的人选应有该单位的推荐函。由个人推荐或自荐的,应有推荐人的推荐书或本人的申请书(自荐书)。推荐(自荐)材料包括政治表现、个人简历、主要成就及相关证书等;

        3.嘉兴市文史研究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4.拟聘馆员人选经市政协党组讨论通过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5.市长签发聘书;

        6.馆员受聘后,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应当书面通知受聘馆员所在部门(单位)。受聘馆员名单应向社会公布。

        (六)馆员可以向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申请辞聘。馆员申请辞聘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应在报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予以解聘。

        馆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应在报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同意后,由市政协办公室报请市政府予以解聘,并由嘉兴市文史研究馆书面通知解聘馆员所在部门(单位):

        1.不再符合馆员聘任条件的;

        2.无故不履行职责,经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督促仍不改正的;

        3.从事与馆员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4.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嘉兴市文史研究馆组织活动的;

        5.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七)根据工作需要,嘉兴市文史研究信息中心可聘任有关专家学者、文史研究者以及文史爱好者作为文史特邀研究员,协助开展文史研究、调研资政等工作。文史特邀研究员聘任期五年。

        四、加强对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支持馆员开展研究、创作等履职活动;虚心听取馆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馆员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有关部门要为嘉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经费保障,对馆员的工作待遇本着从优原则妥善安排。

        嘉兴市文史研究馆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打造“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这一目标定位,不断服务发展大局;要坚持开门办馆,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增强工作活力,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根据馆员工作的特点、性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激发馆员工作热情,充分发挥馆员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能力。嘉兴市文史研究信息中心要为馆员开展文史研究、馆务活动、对外交流等履职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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