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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嘉兴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3 14:5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建筑业是嘉兴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是推进城市建设、助力经济发展、护航平安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建筑业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通过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总体要求。围绕建筑业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深化建筑业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业创新赋能,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业企业强基固本,促进我市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800亿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5.5%以上;新增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3家,年产值超2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2家、超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建筑业企业实力显着增强,建筑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显着提高,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显着提升。

        (三)重点任务。包括5方面20项任务:

        一是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推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装配化装修,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

        二是促进建筑业创新发展。推进数字建造技术应用普及、建筑科技创新、建筑设计创新、工程造价改革创新、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咨询创新,以创新促发展。

        三是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筑业壮大提升、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筑业人才引进和培育、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四是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推进工程质量责任落实、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提升建筑业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五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筑市场长效治理、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建筑业企业降本减负,形成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加强配套保障,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施行时间

        《意见》自2021年8月25日起施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嘉兴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培育现代建筑业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8〕33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解读人:应志敏(市建设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8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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