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面落实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1-23 14:1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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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面落实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加国土绿化面积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聚焦聚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战略,立足平原水网地域特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城市城镇、公路铁路、河湖海岸、农田乡村等“四大森林”建设,切实提高森林覆盖率,着力构建凸显江南水乡韵味的平原森林生态体系,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4年底全市完成国土绿化面积9.15万亩。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1.聚焦指标抓创建。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37342-2019),聚焦林木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公园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短板,精准施策,以重点指标、关键指标的提升突破,确保各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2.围绕项目抓创建。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确定的162个建设项目,认真排查疏理,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统筹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实施或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规划建设项目全面完成绿化施工。 3.凝聚合力抓创建。各地要及时做好工程项目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有关部门要对涉及评价体系的36个具体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按时提交指标支撑材料,确保完成国家森林城市报建成果评估工作。要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抓好人居环境提升,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抓好森林火灾和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防重大涉林案件和公共事件的发生,保护好来之不易的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二)全面落实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 1.建设城市城镇森林。以森林城市(城镇)、园林城市创建和高铁新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项目建设为载体,高标准大规模建设配套生态绿地。加大社区公园、带状公园、专类公园、口袋公园等规划建绿力度和老旧公园绿地的乔木化改造,快速提升公园绿地林木覆盖率。加强城市周边生态片林、附属绿地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游憩、健身公园。结合“三改一拆”、中心城区品质提升和背街小巷改造,实施城市广场、生态停车场等大型硬质铺装地和街边地角、河路节点等边角地的绿化美化。利用有条件的楼宇屋顶和立交桥体实施立体绿化,引导鼓励广大市民开展庭院植绿、阳台添绿,绿化家园。 2.建设公路铁路森林。结合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四好农村路”和沪嘉、沪平、通苏嘉甬等贯通周边省(市)城际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森林通道建设,重点加大国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森林新建、加宽和补植完善,提升森林通道的厚度、高度、色度和自然度。积极实施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建设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网络化生态廊道。切实抓好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主干道沿线的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着力建设以混交乔木林为主的带状或块状森林,打造精品亮点。 3.建设河湖海岸森林。深入开展美丽河湖创建,按照嘉兴美丽河湖总体布局,以市域骨干水系为重点,建设区域互联、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廊道。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沿河沿湖“拆围透绿、拆违造绿”,建设水岸边森林,在有条件的河流湖泊设计建设园中小岛、湖中绿洲,探索培育水上森林景观,建设“一河一景一品一韵”的美丽河湖风景线。结合海塘安澜千亿工程、生态海岸带建设,开展沿海沿江区域造林绿化,加宽、补植完善现有老旧海堤防护林带,林带宽度原则上不少于100米,围垦区具备造林条件的区域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 4.建设农田乡村森林。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精品线等建设项目,积极实施片林“扩面”(1亩以上)、林带“加长”(50米以上)、树带“加宽”(2行以上、行距4米以下),切实增加森林覆盖面积,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打造全域美丽田园风光。结合国家森林乡村、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等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村庄绿化,持续推进珍贵树种进村入户,形成村在林中、房在绿中、人在景中的平原森林乡村风貌。积极引导种植业结构合理调整,发展适度规模的花卉苗木、果树经济林,以“一区一镇”、农业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快产业融合和转型升级,指导建设一批产业、生态、文化、体验等特色鲜明的森林休闲养生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国土绿化行动作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统筹谋划全年和今后五年国土绿化工作,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决胜战。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国土绿化分工负责制,将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纳入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国土绿化负总责,将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市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指导监督职能,合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 (三)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明确森林生态建设相关指标,合理规划绿化用地,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农村、交通、水利等相关规划,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五年国土绿化规划,将国土绿化任务分解到年度,制定各年度实施方案,以县(市、区)政府名义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四)落实措施,强化保障。各地要落实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做好宣传发动,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绿化项目管理,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造林。要建立健全长效管养机制,落实新种树苗和绿化养护管理措施,确保建设质量。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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