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 |
发布日期:2022-11-24 09:5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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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1〕8号)要求,高水平深入推进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强化精密智控和法治建设,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全面提升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共建共享、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格局,加快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国家卫生镇、省卫生村全覆盖得到高水平巩固。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健康城市(县城)、镇、村建设保持全省领先,建设比例均达到100%;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健康嘉兴基本建成。 二、工作任务 (一)高水平打造美丽宜居的城乡环境。 1.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打造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人人共享的美丽大花园。(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力打造全域垃圾无死角之城,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建筑工地、待拆迁地块及“五小行业”等环境卫生治理。(市生态创建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星级建设,提升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杜绝售卖活禽和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固废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市域推行“污水管网一体化智慧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市生态创建办、市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巩固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不出县”成果,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5年,“世界级诗画江南”全面展现。 2.全面深化城乡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户厕和公厕无害化改造成果,彻底消灭露天粪坑,把农村户厕、农村公厕规划设计和运维管理纳入乡村产业振兴、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改善等一体化推进,完善农村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城市公厕服务“五化”提升行动,着力推动功能融合的城市公厕逐步向“城市驿站”过渡,合力推进“禾城驿·温暖嘉”品牌创建,形成统一的城市公厕(驿站)品牌和标识系统。(市建设局负责)开展旅游公厕“厕所码”智慧管理,建立等级厕所退出机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高标准建设(改建)学校、儿童青少年活动场所、农贸市场、商场、客运站、码头、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公厕,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巩固医疗卫生机构公厕改造成果,加强疾病防控和辅助设施配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公厕规范化示范引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建设规范、闭环管理、数字智治、高效安全的保护体系,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力度,深化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设施信息化建设,合力推进城乡清洁供水数字化管理,力争在2022年前实现供水智能化管理。(市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乡村振兴”和“大花园”战略部署,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实现水环境质量由类别改善向生态健康的蝶变跃升。(市治水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营造全民治水、全民参与、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确保市控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稳定在85%以上、力争交接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市治水办负责) 4.提升“四害”密度控制水平。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策略,抓好以灭蚊、灭蝇为重点的除“四害”村建设与新时代美丽乡村同步规划建设,所有美丽乡村精品村达到除“四害”村建设要求,建立除“四害”“村(社区)自治”机制,着力打造“四害”防制嘉兴特色。加强餐饮业病媒生物防制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提高重点场所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建立“四害”密度监测和防制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动态变化并有效处置,严防媒介传染病的传播,强化防制效果评估。做好救灾防病和重大活动“四害”防制保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业管理,加强专业机构、部门单位专兼职“四害”防制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引导服务机构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防制服务。到2022年,所有镇(街道)“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到2025年,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村达到除“四害”村建设要求。(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高品质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5.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加快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促进“两库两机制”规范有效运行,推动“公民健康素养大讲堂”、健康“医嘉e”品牌建设。结合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各级阵地和队伍,大力推进健康素养知识上电视、上广播、上网站、上微信、上公共交通工具,进农村文化礼堂、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家庭“五上五进”活动。(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医疗卫生专业机构线上“微视频”健康科普阵地,深化“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提高居民理解、甄别和应用健康信息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新闻媒体推出一批健康宣传专栏,加大健康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强化信息监管。(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和干预计划。(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公共场所电子宣传屏的健康教育功能。(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倡导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公筷公勺、看病网上预约、不食野生动物等文明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实施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近视、肥胖等常见疾病。(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公共场所控烟主体责任,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家庭等建设,率先实现无烟机关全覆盖。(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全民心理健康促进。坚持全生命周期覆盖、全市域布局、全社会协同,推进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出一条通往幸福嘉兴的“健心之路”。坚持党政主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进部门协同,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把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普惠性民生工程。依托“浙大—嘉兴心理健康联合研究中心”,引进国内知名专家、打造高端智库,强化专业指导。推动跨界融合,集成医生、教师、律师等各领域专业人才及社会工作者,综合运用心理、教育、社会、医学等多学科知识,提升综合服务效应。推动人才裂变培养,发挥心理顾问精英团队“传帮带”作用,加快形成覆盖全市的心理服务队伍。推进完善“嘉心在线”“健心客厅”“心理地图”等服务平台,建成让人民群众触手可及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妇联、市机关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高质量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9.加强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撑。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社会健康管理等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作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爱国卫生专业技术开发,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技术培训制度。(市爱卫办负责)推进爱国卫生数字化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高科学决策和精细管理能力。(市爱卫办牵头,市政务数据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纵深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完善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深化问题清单式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效破解环境卫生管理难题,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高质量巩固国家卫生城镇、省卫生村创建水平,探索群众、媒体、第三方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卫生城镇、卫生村建设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和群众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卫生镇、卫生村量化分级管理,推动创建工作全域化、质量精品化、监督常态化、方法智能化。到202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卫生镇全覆盖。(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开展健康城镇建设。完善健康城镇建设管理机制,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源头健康风险防控。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县城)、镇村建设,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健康镇村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培育一批特色样板。推动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快“运动家”智慧体育社区建设,建设一批互动式健康文化馆、体验馆、健康小屋,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25年,高水平健康促进县(区)达到100%,打造一批示范健康城镇、健康村。(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爱国卫生动员机制。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平战一体相结合的爱国卫生动员机制。(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镇(街道)爱国卫生主体责任,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组织人员为主、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动员社区、家庭、个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源头治理、群防群控。(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机制,志愿服务纳入个人信用积分,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式健康治理体系。(市爱卫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将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完善推进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褒扬激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进行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明确相应工作机构和职能、充实人员力量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各级爱国卫生技术服务支撑力量建设,确保工作落实。鼓励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爱国卫生组织,落实工作力量。提升爱国卫生队伍人才素质,建立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制度,加强爱国卫生政策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技术指导、科学管理等能力。 (三)广泛动员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成效,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树立一批典型人物,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村(社区)和社会组织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点击下载附件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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