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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4 14:1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紫竹名苑(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区域)列为第二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整改督办部门。各督办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毕后,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鉴于嘉政办发〔2019〕19号文件公布的第十九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大部分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验收,不再列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第二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1.紫竹名苑(嘉兴市禾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2. 嘉兴市金宇达染整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秀洲区人民政府

        3. 东方星河湾1期

        督办单位:嘉善县人民政府

        4. 平湖市当湖黄金海岸歌舞厅

        督办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

        5. 金健峰集团平湖童车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

        6. 海宁市洛洲星辰小区(嘉兴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宁

        分公司)

        督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

        7. 浙江聚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

        8. 桐乡市恒企纺织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

        9.大华城市花园小区(浙江佳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佳商

        分公司)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10.嘉兴市合协秀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远洋大厦B栋)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11.嘉兴市乍浦镇新贝壳酒店

        督办单位:嘉兴港区管委会

        二、重大火灾隐患区域

        1. 齐心弄老旧民房集中区域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2. 洪高公寓(原嘉兴宇佳电子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秀洲区人民政府

        3.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一工业园区

        督办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

        4. 海宁市永福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永福工业园区)

        督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

        5. 文昌社区油厂弄出租房屋

        督办单位:海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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