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1-25 14:0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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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今年继续实行重点建议政府领导领办、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1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经办人员,及时制订办理工作计划,通过调查研究、走访代表、座谈协商、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各主办单位要于今年6月5日前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计划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联系电话:82521127)和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2521216、83681216)。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必须于今年11月10日前完成。 附件: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分工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点击下载附件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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