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1-28 16:5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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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建设“健康嘉兴”的重要内涵, 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过去五年,我市通过积极推动落实《嘉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基本形成比较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成功创建体育强市,为促进全民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五年,是嘉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民健身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新内涵、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健全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建设战略,着力建设健康嘉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浙政发〔2016〕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围绕“打造动感禾城,建设健康嘉兴”,大力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工程,强化公共体育供给,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全市争当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尖,加快“两富”、“两美”嘉兴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建设、体育组织建设、健身活动开展和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实现“15分钟健身圈”便民体育设施、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常态化群众健身活动、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及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四个全覆盖,基本建成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市民体育健身参与意识普遍增强,全民健身在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一)群众健身素质新提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全市总人口的5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全市总人口的38%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1%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二)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全民健身场地覆盖城乡、便捷惠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市、县(市、区)均建有全民健身中心,所有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均建有基本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基本形成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村居民从居住地步行或骑行不超过15分钟范围内就有健身活动设施的城乡“15分钟健身圈”。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明显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三)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形成门类丰富、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育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和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市、县两级体育社团达200个以上,实现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新发展各类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200个,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经主管部门登记和备案)达到2个。参加体育社会组织和各类基层体育队伍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 (四)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化。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定期开展,奥运项目和非奥运项目协调发展。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城市化、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一地一品”群众体育活动格局特色明显。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统筹均衡发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日益社会化、生活化。 (五)群众健身指导科学化。全市注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8000人以上,保持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全市建成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联盟,实现城乡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网络化。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国民体质测试三级网络,实现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及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档升级。 (六)体育创强争先持续深入。全市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创建实现全覆盖,省级体育现代化县(市、区)比例达到80%,100%的镇、街道达到体育强镇、先进街道标准,建成体育特色镇15个。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弘扬体育健身文化,努力引领社会新风尚。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建立与主流新闻媒体融合发展平台,将体育文化融入实施计划的全周期和全过程,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健全心智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等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升地区软实力等方面独特的价值和作用,推动形成人人爱健身、会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水平,努力实现“15分钟健身圈”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围绕“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标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重点实施“社区多功能运动场”计划和“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促进建设以社区(村)为基础、方便社区(村)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至2020年,全市建成“社区多功能运动场”80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500个、镇级游泳池40个、笼式足球场40个,建设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100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楼宇空间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结合主体功能区、风景旅游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绿道)等的规划与建设,合理配建健身步道、轮滑道、自行车道、球类场地等体育健身设施。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体育组织水平,努力实现城乡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规范县(市、区)体育总会建设,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枢纽性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向基层和不同行业、人群覆盖延伸。力求每个镇(街道)实现“1+5”(即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工作格局。加大规范引导和培育扶持力度,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发展。加快体育社团“三化五有”建设,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提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强化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整合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服务功能。适应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要求,大力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站点、健身俱乐部和健身指导站等,逐步实现基层健身站点网络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举办各类体育社会组织。 (四)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活动水平,努力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遵循“大型示范、小型带动、特色引路、人人参与”的原则,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建立健全市民运动会、机关运动会、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幼儿体育大会、残疾人运动会及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群众体育竞赛制度,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丰富体育健身活动供给。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日、节假日等节点,大力发展健身走(跑)、游泳、球类、轮滑、太极拳、广场舞、马拉松等基础性及龙舟、踏白船等传统性运动项目。突出加快足球运动发展,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完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推动行业、社区、企业形成多元化的民间足球活动机制,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深入推行工间操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加强对老年人、幼儿、妇女、残疾人、新居民等群体健身活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均衡发展。以社区体育生活化为目标,延伸和扩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周期和效益。依托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提升全民健身的社会化水平。带动发展基层全民健身特色团队,增强全民健身活动辐射力和吸引力,促进市民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市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坚持高标准引入,办好中国南湖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2018年世界女子大金属球锦标赛等重大赛事。积极开发和培育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利用区域独特的自然与人文资源,融合教育、文化、旅游、休闲和城市建设,不断丰富和推进 “一县一品”“一镇(街道)一品”、“一村(社区)一品”等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到“十三五”末,争取每个镇(街道)都有1~2个颇具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 (五)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努力实现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及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积极推进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培训体系,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非奥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轮训”计划,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推行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联盟,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基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网格化,夯实公共体育服务基础。 深化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形式,推广科学健身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等,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点覆盖率达100%,向具备条件的社区延伸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网点。推行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卫融合,创新拓展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市民健康档案,发布监测报告,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努力催生全民健身新业态。适应发展新常态,推动全民健身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助残等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实现叠加效应,助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和形成一批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鼓励发展运动康复、养老服务、体育旅游、体育传媒、电子竞技、智能健身等新兴产业,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七)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努力创新全民健身工作方式。探索“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加快“智慧体育”建设。推动嘉兴全民健身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建设全民健身管理服务资源库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规划建设“线上线下”体育健身消费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集成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体育信息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在线服务。不断创新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服务方式,提高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要统筹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监督评估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全民健身智库”,为嘉兴市全民健身顶层设计、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教育、民政、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镇(街道)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强化政府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权利。各级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依法把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水平;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 (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普及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效发挥全民健身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试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法,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更多民众参与健身、乐于健身。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进行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创新优化培训机制和内容,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教育、人力资源、农业、文化、工会、残联等部门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拓宽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全民健身的政策和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开设专题、专栏,推动全民健身宣传常态化。充分运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整合媒体资源,拓宽宣传平台,扩大全民健身社会影响力,倡导“运动是良药”“健身促健康”理念,在全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健康的生活观和科学的健身观,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相关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系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结合实际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地区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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