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1-29 10:3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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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嘉兴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 治危拆违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开展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全市“三改一拆”行动,切实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2016年11月到201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攻坚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会议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这条主线,强力推进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坚决淘汰“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设施)企业,力争实现城镇危房和农村危房全面治理改造,城中村改造全面实施,违建出租房和小作坊全面清理整治,涉安违建(有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全面处置到位,从根本上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促进转型发展。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城镇危房治理3169幢。到2017年底,完成农村D级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改造;完成“三改”1200万平方米,拆违800万平方米;整治和淘汰“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2000家以上;外来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攻坚范围。 以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城中村改造、“三改一拆”、“四无”和“低小散”企业退散进集、流动人口管理和居住出租房整治等为主要工作载体,坚持标本兼治、查补短板,开展治危拆违集中攻坚。 治危拆违攻坚战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排查必须全覆盖,所有的房屋要全面入档;二是排查发现隐患的,要全面组织鉴定;三是经营性房屋无论有无安全隐患,必须强制鉴定;四是鉴定为危房的,必须坚决停止经营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城乡危旧房治理专项行动。 在城镇危旧房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危旧房治理工作向农村延伸覆盖,全面开展全市城乡危旧房再排查,建立一楼一档,做到边排查、边鉴定、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重点对存在房屋结构质量问题和用于出租、农家乐、民宿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各类房屋及时组织鉴定,按照“腾、拆、修、控”的分类处置原则,全面推进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2017年上半年,全面完成3169幢城镇危房治理。2017年2月底前,完成农村涉及公共安全房屋的排查鉴定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农村D级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改造。〔市建委牵头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实施〕 (二)城中村改造专项行动。 开展城中村整治,对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尽快纳入棚改范围。在全面改造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危房拆除改造,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对列入改造范围的房屋加强安全管控。到2017年底,实施“三改”1200万平方米,其中城中村改造3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市所有城中村改造。〔市建委牵头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实施〕 (三)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 继续强势推进违法建筑大拆除,以危房、城中村改造和“四无”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相关的违建为重点,做到应拆尽拆,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农房确权确违,深入推进农村违法建筑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拆除违法建筑8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2017年创建“基本无违建县(市、区)”3个,无违建创建先进单位3个,无违建镇(街道)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督查,市消防支队配合;农房确权确违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实施。〕 (四)“四无”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对“四无”企业加大能耗对标、环保“零点行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一年有实质性进展、两年有初步性形象、三年见标志性成效”的目标,2016~2019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家以上,整治和淘汰“四无”为重点的“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新改扩建标准厂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小微企业园10个以上,完成企业“小升规” 200家以上,推动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到2019年底,全市“低小散”企业基本得到整治,工业空间布局明显优化,园区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市经信委牵头督查,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实施。〕 (五)流动人口管理和居住出租房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掌握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基础信息,依法规范登记受理、登记证明、登记变更和证件申领、证件签注、证件注销等各个环节和流程,集中整治群租集聚、非法办学、无证经营、无证餐饮、无证捕捞、无证无照收购等非法活动,加大“规划定人”“机器换人”“停产减人”的工作力度,优化人口结构。〔市公安局牵头督查,市新居民事务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6年11月)。 制定治危拆违攻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为专项行动提供组织、经费保障。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力量,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保障措施全面到位。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2月)。 在城镇危旧房排摸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城乡危旧房的总量、结构、性质、使用情况、安全状况等,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城镇危旧房的再排摸,2017年2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旧房排摸和鉴定。建立一楼一档数据档案,排出攻坚时间计划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0月)。 坚持“全面排查、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结合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小城镇综合整治、“四无”企业集中整治等重点,整合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治危拆违攻坚战,彻底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1月)。 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为治危拆违责任主体,各建制镇(街道)为具体实施主体。成立嘉兴市治危拆违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组织、宣传、经信、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安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治危拆违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三改一拆”办合署。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负责做好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以及督促、指导和验收工作。 (二)建立领导联挂机制。 将治危拆违攻坚战工作纳入市领导联系镇(街道)转型发展工作内容,指导监督检查各地治危拆违工作,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市级机关部门的积极性,为联挂镇(街道)推进攻坚战提供便利和支持。 (三)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加强治危拆违攻坚战与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退散进集”等专项行动的衔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全力推进治危拆违攻坚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形成推进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攻坚任务。 (四)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建立治危拆违攻坚战开展情况通报制度,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度情况报市“三改一拆”办,由市“三改一拆”办汇总后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并上报省“三改一拆”办。同时建立销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将督查发现的问题纳入管理平台,由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对照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审核认定、逐一销号。编印工作简报,定期向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 (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强化督导考核,把治危拆违攻坚战作为“双推”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实地核查,建立健全考核验收制度,由市“三改一拆”办会同经信、公安、国土资源、建设、安监、市场监管、质监、综合执法、消防及相关部门对各地的治危拆违攻坚工作开展考核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六)建立行政问责机制。 在推进治危拆违攻坚工作中,对存在的涉安违建隐瞒、遗漏、拖延不报的,对纵容、包庇涉安违建拆除的,对因涉安违建拆除不及时造成安全伤亡事故的,由纪检部门根据《嘉兴市作风效能执行力问责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予以问责追究,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治危拆违问题立查立改、追责问责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控,一旦发现问题要立整立改,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加强政策研究,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出租房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法制办要会同建设、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研究,对既有政策进行全面的总结梳理,抓紧制定完善符合嘉兴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政策,确保操作依法依规。要积极探索地方立法,强化法律保障,化解矛盾,标本兼治,有效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附件:1.城乡危旧房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2.城中村改造专项行动方案 3.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方案 4.“四无”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5.流动人口管理和出租房屋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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