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1-11 15:2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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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暑期消费活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46号)要求和市提振消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市县协同、政企联动,围绕“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主题”要求,聚焦暑期消费热点,组织筹划暑期促消费系列活动,推动消费稳进提质,力争完成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5%的攻坚目标,实现在全省排名进位。 二、重点举措 (一)抓住核心指标提升。 1.实施“310”行动。百日攻坚战期间,利用3个月时间,力争每月完成10家电商企业纳统入库、10家企业升规上限、10家限上零售企业销售破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加速“五个一批”行动。到9月底,力争推动商贸重点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转负为正20家、主辅分离10家、数据回流5家、纳统入库100家、招商引贸1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举办百场促消费活动。 3.20场夏季购物消费活动。持续举办“青春游购、热烈禾城”夏季购物节系列活动,组织嘉兴进出口商品博览会、重点商超暑期欢乐购等主题活动20场以上,营造良好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20场“浙播季”直播电商系列活动。发挥电商平台、网红流量等效应,举办“‘缤纷盛夏、箱约时尚’嘉兴夏日网购节”“抖音818发现好物节”等系列活动20场以上,鼓励电商企业通过直播销售模式加快产品销售,激发消费市场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20场文旅消费活动。举办“一起来嘉游、月河缤纷夜”夏季文旅夜市等活动,推出一批工业游、购物游、非遗游、研学游等新旅游产品和两日游、周末游等旅游线路,吸引周边地区游客来禾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6.20场体育消费活动。举办2022年“浙江平湖·当湖十局杯”CCTV电视围棋快棋赛、2022年长三角青少年棒球邀请赛、国际象棋世界冠军对抗赛等活动。邀请一批正能量体育明星来嘉兴参加活动,激活体育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7.10场农事节庆活动。开展“游未来嘉乡、品四季嘉果”等活动,打响“嘉田四季”品牌,全力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态经济,力争三季度实现农家乐休闲旅游接待游客数和直接营收金额增速超过1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10场村社消费活动。依托江南大厦、戴梦得购物中心等商贸平台,进乡村、进社区,举办日常生活必需品展销等普惠性活动。(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嘉服集团)组织好电影、戏曲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增开、加密城乡公交班次,延长末班车运营时间,保持基层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精准增发消费券。 9.围绕百货零售、餐饮、数码家电、汽车等商贸流通领域,指导新增发放消费券不少于20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围绕体育健身消费领域,指导新增发放体育消费券不少于500万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围绕文化旅游消费领域,指导新增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不少于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2.开展消费券发放统一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度,提升消费券核销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嘉服集团、嘉通集团) (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13.打造一批商业精品店。提升城市消费品质,年底前在市本级打造一批商业精品店,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放宽夜间临时外摆限制等,点亮夜间嘉兴。(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4.举办10场严选优品集市。围绕毕业季、游学季等消费热点,全市选取10条商业街区,每周末举办内外贸优品严选集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举办20场夜间文旅活动。依托美丽乡村、A级景区,发挥西塘古镇、乌镇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优势,举办好文化节、文旅市集,丰富夜经济促消费活动内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6.打造2个夜经济试点。大力推进嘉善县、桐乡市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力争通过省级验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培育10家夜经济特色主体。开展夜间经济特色商业主体培育,新认定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和特色名店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 (五)加快落实疗休养工作。 18.落实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各级工会要抓紧启动疗休养活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促进休闲消费。(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9.加快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干部职工和教师、医护人员疗休养活动,力争9月底前完成全年90%的疗休养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开展“放心消费在嘉兴”行动。 20.加快拓展“放心消费、无忧退换”覆盖面,推出8个放心消费商圈和一批放心消费示范标杆单位,打响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嘉兴品牌,营造和谐安全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拓展消费新增长点。 21.促进绿色家电消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活动。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手机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鼓励戴梦得、江南大厦等商超体系下沉到镇,扩大连锁直营店网络。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将促消费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嘉服集团) 23.加快汽车零售行业发展。支持汽车商贸园优化4S店空间布局,加快特斯拉、SMART等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的引进和纳统入库工作。进一步拓展二手车业务,推进汽车商贸园有机更新。(责任单位:嘉服集团、南湖区政府) 24.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研究出台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政策。积极招引一批上海乃至全国一线品牌来禾开设区域首店,吸引中高端消费回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抓好已出台扶持政策落地。统筹做好全市消费券发放工作,制定消费券精准发放工作指引。建立周通报、月亮晒、季评比工作机制,完善考评办法,将暑期促消费工作成效纳入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借助公交、社区、广场等视频载体,对促消费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提高市内外消费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加强监管指导。各地在制定政策、选择消费券发放平台过程中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公平合规。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坚决打击利用虚拟定位异地使用、拆单使用消费券、虚拟消费事实等套现行为。同时,引入黑名单机制,加强信用惩戒。 附件:促消费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点击下载附件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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