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十三五”时期及2017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01 09: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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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时期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十三五”时期及2017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予以分解并下达给各地。 全市节能减排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早谋划、早部署,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完善分级考核制度,加强节能监测预警分析,强化各项节能降耗举措,严格落实污染减排各项措施,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做好减排考核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嘉兴市“十三五”时期及2017年节能目标分解表 2.嘉兴市“十三五”时期及2017年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表 3.嘉兴市“十三五”时期及2017年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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