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
发布日期:2022-12-01 17:2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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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部署,发挥电子商务对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互联网经济强市的总体部署,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群众创业与就业相结合,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两富”“两美”嘉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依托、区域特色产业为基础、农村青年人才为资源、创业孵化网点为载体、物流快递网络为保障、金融服务体系为配套,打造村镇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工农业产品购销和服务业态全面发展的农村电子商务“嘉兴模式”。 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50亿元,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60%,规模以上涉农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80%;培育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村10个、千万元村100个;培育区域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企业1000家;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人才1万人,建成覆盖全市镇(街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三、工作举措 (一)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副产品。主动对接知名涉农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引进一批涉农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支持区域特色产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整合产品资源,深化产销衔接。鼓励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和农家民宿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网上“水乡江南、田园嘉兴”乡村旅游品牌。(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市经信委、市旅委) (二)打造涉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知名第三方平台上加大地方特色馆建设推广力度,提升特色馆质量,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县(市)特色馆。推动产业带平台建设运营,鼓励区域特色产业企业抱团经营。培育壮大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上下游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打造特色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特色村镇。发挥我市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按照“挖掘一批、提升一批、示范推广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电子商务在服装、家纺、玩具、箱包等传统制造行业与物流、旅游、批零等服务行业的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特色村镇。(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经济局) (四)培育示范带头人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聘任具有丰富网上创业经验的创业导师,对返乡大学生、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村干部及有电子商务基础、市场营销能力的创业青年进行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妇联、市商务局) (五)推进创业孵化点建设。依托特色企业、网商协会、创业联盟,挖掘一批可供网上销售的产品,以市场化方式合作建设村镇电子商务创业孵化点,并整合培训、物流、金融等资源,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子商务创业一条龙服务。各级人力社保、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创业论坛等活动,邀请专业人士、网创成功者为农村创业青年解读电子商务政策,讲解营销技能技巧。各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网商协会等组织要加强管理与服务,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交流服务平台。到“十三五”末,建成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基地)20家,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创业4000人以上,带动就业2万人以上,基本形成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团市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完善服务网络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成立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总结推广电子商务村发展经验。支持各县(市、区)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各镇(街道)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分中心,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管理、代运营、视频美工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充分利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创业孵化点、村邮站、连锁商店、村民活动中心等资源,引导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点,实现代购、农产品信息采集、充值缴费、取送货等服务功能,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到“十三五”末,实现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分中心全覆盖,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800个,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省联社嘉兴办事处) (七)完善快递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以“县、镇、村”三级物流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持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村镇电子商务服务点合作,引导“快递下乡”,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完善农村快递物流进村入户体系。鼓励快递物流配送企业在镇(街道)设立分支机构并向农村延伸,加强与区域特色产业企业、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网店的业务合作,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双向快捷通道。发挥供销、邮政等系统优势,助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探索多种方式的快递物流配送服务。到“十三五”末,全市镇(街道)设立的快递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超过100个,实现服务网络村村通达。(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金融需求,支持发展面向农村市场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结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推广银行卡助农服务。大力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网络支付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末,创建电子支付应用示范镇5个以上,电子支付应用示范村10个以上。(牵头部门: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责任部门:省联社嘉兴办事处、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九)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将电子商务纳入农民知识和技能培训范围,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养专业人才。支持举办涉农电子商务创业大赛、技能大赛,挖掘创业项目,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十三五”期间,整合人社、农经、商务、团委、妇联等部门资源,制订统一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万人计划”,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 (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推进农村“百兆光纤到户”工程,实现百兆家庭光纤宽带全覆盖。推进中心村镇公共无线4G网络建设,并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建设工程,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质量管控,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并落实相应补助政策。(牵头部门:市经信委,责任部门:市农业经济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十一)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统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及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公共仓储和配送中心建设的用地支持力度,在年度用地指标安排中给予相应倾斜。对生鲜配送的车辆给予优先办理城市通行证和道路临时停靠证。对农业生产者通过开设网店等方式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鼓励电信运营商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电子商务企业、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宽带资费给予优惠。〔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地税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 (十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监管,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识,重视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全面提升电子商务村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组建行业协会,制订行业公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发展。严厉打击依托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侵犯知识产权和传销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网络消费市场预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侵犯网络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经济局,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联络、协调和督促,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人员等保障,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强化示范创新。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和创业青年中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效应。鼓励桐乡市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先行先试,其他县(市、区)也要创新模式,大力予以推进。鼓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标准研究、标准化项目建设等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统计数据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普及农村电子商务和网络购销相关知识,加大对农村青年创业历程、企业发展经验的宣传力度,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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