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沪杭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 | ||||||||||||||||||||||||||||||||||
发布日期:2022-12-01 16:1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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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划定我市辖区内沪杭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并通告如下: 一、 沪杭高铁嘉兴段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见下表:
二、在沪杭高铁嘉兴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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