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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8:5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市残联   二○一二年八月)

        一、代表名额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名额为166名,特邀和列席代表若干名。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和体现代表性的原则,各县(市、区)代表名额按照残疾人数量比例分配,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代表名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1)。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应占60%以上;有关部门的代表、残疾人工作者的代表要占一定比例;五类残疾人、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企业家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二、代表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敬业实干,在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

        (三)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的呼声,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四)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五)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来源于市政府、市直机关、驻嘉部队及相关部门的代表由市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二)来源于县(市、区)的代表,按照市残联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由各县(市、区)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残联代表大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召开的,要在报请市残联同意后,并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该残联主席团会议推举产生。

        (三)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没有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出席大会。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代表汇总名单及推荐选举工作情况上报市残联组宣部。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

        (市残联   二○一二年八月)

        一、主席团委员名额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名额为56名(具体见附件2),其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31名。

        二、主席团委员条件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优异,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三、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县(市、区)推荐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选,由各县(市、区)残联党组根据市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提出委员建议名单,与市残联协商后,经县(市、区)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市直机关、驻嘉部队及有关单位的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市残联党组讨论,报经市委组织部、省残联同意后,提交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执行委员会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主席团的产生

        (一)主席团委员。由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根据推荐、协商、酝酿讨论确认的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名誉主席。主席团设名誉主席,名誉主席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担任。名誉主席由市残联党组提名,商请本人同意,征求省残联意见,报市委组织部门备案,经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并聘请。

        (三)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席由市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席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市残联理事长和有威望、有领导才干的残疾人(含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一般为专门协会主席)担任。主席、副主席由市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省残联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委员候选人汇总名单及推荐工作情况上报市残联组宣部。


        附件:1.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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