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3 15: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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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 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形势比较严峻。通过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率,是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减排量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完成我市2012年度减排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各地要切实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2年嘉兴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入网量指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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