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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2年度 > 2012年第6期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7:0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履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形式。

        为进一步做好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2012年继续实行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制度。有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政府领导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嘉政办发〔2008〕1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和制订工作计划,通过重点建议的办理,推动整个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走访代表、座谈协商、面对面听取建议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

        重点建议的主办单位要在5月底前将办理工作计划分别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联系电话:82521132;市政府政务公开处联系电话:82521262。


        附件:嘉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目录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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