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3 14: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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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嘉兴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2008年我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定期复查的要求,2012年我市将迎接首次复查。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做好迎接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查顺利通过,根据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0版)》(以下简称国卫新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12年4月底前,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的准备工作,各项考核指标必须达到国卫新标准规定的考核要求。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省爱卫会的复查评估。 (二)2012年6月开始,随时接受全国爱卫会的暗访复查。 (三)2012年11月底前,通过全国爱卫会的复查考核。 三、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2年1月—4月): 1.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解细化考核指标任务,逐项落实牵头负责单位和配合协助单位;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议;向省和全国爱卫会作好工作汇报。 2.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复查迎检组织机构;对照国卫新标准制定工作计划,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3.对照国卫新标准要求,按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制、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大项指标的具体内容,做好备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5月): 1.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十大项指标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并进行自查,基本达到迎接省爱卫会检查的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逐项进行检查验收。 2.4月底前,完成十大项指标的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报材料整理工作。十大项指标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报材料撰写工作分别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完成(具体部门和内容详见附件三)。 3.4月底前,完成10个必备条件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整理(具体部门和内容详见附件四)。 4.4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完成收集整理2009年(含2009年)以来本单位的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和发展成果的档案资料,分年度分项目归档。 5.由各专项组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以市容市貌、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食品餐饮店和“五小”行业、建筑工地、河道、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及窗口单位等为重点的专项综合整治活动。 6.结合第二十四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动群众开展创卫巩固工作,同时开展春季灭鼠、春夏病媒生物防制、公众健康教育等活动。 7.5月31日前,通过省爱卫会的复查评估。 (三)整改提高和迎接全国爱卫会复查阶段(6-11月): 1.根据省爱卫会复查评估反馈的意见,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水平。 2.召开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动员大会,建立和完善创卫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暗访和最终复查评审。 四、各创卫专项组 根据国卫新标准要求,结合我市迎检工作实际,由市领导牵头,成立八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分别为爱国卫生管理专项行动、市容市貌专项行动、环境卫生清洁专项行动、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集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理专项行动、食品与“五小行业”管理专项行动、健康宣教专项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1.爱国卫生管理专项行动。爱国卫生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通过综合防制, 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认真落实各项医改任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检查、暗访活动。 牵头领导:柴永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责任单位: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际商务区),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市容市貌专项行动。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城区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加强对流动摊贩、马路市场的管理,开展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点等为重点的专项综合整治活动。 牵头领导:梁群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爱卫办)、市质量技监局、市电力局、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等。 3.环境卫生清洁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认真落实网格化保洁制度,积极提升市区保洁质量。市区一、二、三级城市道路分别采取18、16、14小时动态保洁,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0、30、40分钟,确保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小区路面12小时保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市区河道实行14小时保洁制;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做到每座公厕有专人管理,全天18小时保洁,对破损的设施随时修复;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针对主要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集中性的垃圾清除活动,努力营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牵头领导:张仁贵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爱卫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等。 4.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全年空气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做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污水集中处理率≥85%。 牵头领导:祝亚伟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成员部门: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嘉源集团、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等。 5.集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负责市区农副产品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活禽销售符合要求;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牵头领导:盛全生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爱卫办)、嘉服集团、嘉城集团、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等。 6.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理专项行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做好居民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整洁,清理各类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非法张贴的小广告和乱涂写,保安、保洁、保序管理到位;清理楼顶、楼道和小区内卫生死角;健全卫生设施,加强垃圾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及时疏通下水道和化粪池;小区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按时更换内容。 牵头领导:张仁贵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市卫生局(爱卫办)、市城管执法局等。 7.食品与“五小行业”管理专项行动。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整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市区小餐饮卫生规范提高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对责任区域内的“五小行业”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基本档案资料,加强对区域内的“五小行业”的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完善各类信息公示、证照及制度上墙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牵头领导:柴永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爱卫办) 成员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经济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等。 8.健康宣教专项行动。负责做好创卫复查活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卫生城市创建。 牵头领导:陈越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爱卫办)、市建委、市安监局、市烟草局、铁路嘉兴车务段、嘉兴报社、市广电总台、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南湖区政府和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等。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由市委相关领导任总协调、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嘉兴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台帐组、宣传组四个组。同时设立8个创卫专项组,分头负责相关业务工作。在复查迎检期间(2012年4月至11月)抽调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各区及市有关部门按要求成立相应组织。 (二)完善政策,保障经费。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爱卫办等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切实担负起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财政部门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牵头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卫新标准,加大经费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查。建立创卫“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和建立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建立复查迎检工作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数据上报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建立迎检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听取各牵头部门(单位)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通报迎检工作进程,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建立迎检工作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复查迎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公布督查结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制订宣传计划,设立创建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为迎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全市干部群众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投入到复查迎检活动中来,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 附件:1.嘉兴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2.嘉兴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 3.嘉兴市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汇报材料任务分解表 4.国家卫生城市复查10个必备条件资料整理分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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