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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2年度 > 2012年第4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和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1:0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和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和整治工作

        指导意见

        为有效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实现国家确定的“2014年大运河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标,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以及《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嘉兴点段整治方案》要求,现对已列入申遗预备名单的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和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对象及目标

        (一)工作对象

        主要是国家文物局《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修订稿)》所列河道和遗产点。其中,河道包括苏州塘、杭州塘、崇长港、上塘河(长安至许村段)以及嘉兴环城运河;遗产点包括分水墩、落帆亭、长安闸、长虹桥、长安镇历史街区、文生修道院和天主教堂。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1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准备工作,6月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现场评估,2013年8月底前接受国际专家现场考察评估,2014年大运河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且大运河(嘉兴段)遗产顺利入围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分期目标:在对大运河(嘉兴段)历史文化内涵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和要求对大运河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对其背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展示大运河(嘉兴段)的遗产价值。整个保护整治工作分三期进行:

        一期(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河道、分水墩、落帆亭、长安闸等立即列入项目的保护整治工程,启动实施长虹桥、文生修道院保护整治工程,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的现场评估。

        二期(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底前):按照国家文物局专家组现场评估提出的要求,完善和深化一期整治项目,实施天主教堂、长安镇历史街区等后续列入项目的保护整治工程,完成相关遗产点段的陈列展示工作,进一步改造和提升大运河遗产的环境和景观风貌。

        三期(2013年8月至2014年大运河成功申遗前):完成《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嘉兴点段整治方案》确定的其他项目。同时,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需求,建立完善长效保护和管理体系。

        二、保护和整治要求

        (一)河道

        1.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方案,改善河道水质,市控以上断面基本无劣Ⅴ类水体。

        2.加强相关水系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量得到严格控制,建立综合、有效的水体水质监测和管理机制,水体无异味、无垃圾。

        3.加强对运河沿线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体量和高度。

        4.维修养护河道驳岸,对旧有驳岸、河埠等运河辅助设施进行保护和修整。新建堤岸及水利设施不得破坏传统河道风貌。

        5.以环境洁净、风貌协调、生态良好为目标,针对不同类型河道开展沿岸景观环境整治:对城内景观河道,整治沿岸个别地段风貌不协调的构筑物,整修受损围墙,做好沿岸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有效清理河道所经桥梁桥墩处聚集的垃圾和拾荒人员;对郊野河道,保护沿线已有的郊野生态生产环境,整治有碍观瞻的管线,加强沿河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6.以“运河抱城、八水汇聚”独特水系结构为核心,加强运河主河道与其他水系的沟通,系统展示其空间格局和突出价值。有效组织水、陆交通线路,使重要遗产节点周边交通可达性与连续性较好,满足游客参观要求。

        (二)遗产点

        1.分水墩

        (1)维持现有石质驳坎,移除体量高大的牌坊,对花岗岩地面铺装及绿化形式进行整治,增加传统气息;

        (2)整治分水墩周边景观环境,做到视线所及范围环境整洁、风貌协调;

        (3)对周边河道清淤,沟通水系;

        (4)以立碑等形式对分水墩、杉青闸等运河水利水运设施相关内容作介绍。

        2.落帆亭

        (1)保护现有太白亭、帆影亭及周边假山等历史遗存;

        (2)根据历史和调查研究,结合保护,修复历史环境,恢复标志性节点空间,展示原落帆亭的空间结构;

        (3)在考古调查的基础上,寻找并展示码头遗迹,沟通与运河的联系;

        (4)在对酒仙祠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设置嘉兴运河文化展示馆,展示嘉兴水系格局、历史上运河人文风貌景观、漕运、航运等方面内容。

        3.长虹桥(含闻店桥)

        (1)对长虹桥进行经常性保养维修,并做好安全监测工作;

        (2)设置长虹桥二道防撞墩和警示标志,增设引导灯光和必要照明,预防夜间航运对桥体的撞击;增加对防撞墩的标识和真实性设计说明;

        (3)修缮保护闻店桥,整饬其周边一里街东侧沿河界面,拆除违章搭建建筑,避免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做到各类管线地埋,确保站在桥上所见范围环境整洁、风貌协调;

        (4)调整一宿庵东侧沿河道路铺装形式,在加强历史研究与考证的基础上,寻找并展示码头遗迹;对一宿庵景观风貌进行整改,近期调整寺庙沿河界面风貌,远期挖掘古寺内涵,调整平面格局,加强与长虹桥、运河的对话关系;

        (5)结合长虹公园一期绿化提升工程,梳理沿河绿化,增加榆树、柳树等传统运河沿岸绿化,并通过增设景观小品等方式,解说相关历史事迹;实施东侧长虹公园二期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保护郊野景观,避免城市公园化。

        4.文生修道院

        (1)按照省文物局批复的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抓紧实施修缮工程;

        (2)以整治环境、协调风貌为目标,抓紧进行区块周边的重新规划设计,并报批实施;

        (3)拆除后期违法新建建筑,恢复原有空间格局;

        (4)保护院内古树名木,对绿化、植被进行整修;

        (5)保留原嘉航码头,通过合理形式,挖掘和展示其与运河的关系。

        5.天主教堂

        (1)修缮保护天主教堂建筑本体,展示天主教堂的历史和对嘉兴城市建设的影响,以及同大运河的内在关系;

        (2)编制整体保护整治方案,对环境风貌进行整治,恢复其原有的空间格局及历史地标地位;

        (3)将天主教堂纳入嘉兴古城历史格局加以考虑,加强其与子城的历史关联度,使其成为新的城市公共空间。

        6.长安闸及长安镇历史街区

        (1)开展考古调查工作,明确三处闸址的保存情况,进一步调查历史上两澳的范围和湮没历程,为大运河申遗提供第一手考古资料;

        (2)近期保护整治范围以上闸、中闸、下闸、三闸间运河河道、新坝及其紧邻环境为主,搬迁占压闸与河道的建筑物以及分水墩南端的厕所和民居,拆除中闸遗址上的后期建筑及其它影响景观的临时搭建构筑物,做到环境整洁、风貌协调;

        (3)整治闸河河道沿河排污点,铺设排污管道,清理垃圾,提升水质,对旧有驳岸、河埠等运河辅助设施进行保护和修整,恢复长安一坝三闸节点空间关系;

        (4)设立长安运河展示馆,通过现场展示和模型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展示长安闸(坝)的空间结构关系、历史演变过程和在科技史上的突出价值;

        (5)启动长安闸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细化、落实遗产的保护区划界线和管理规定。依据保护规划,对长安镇历史文化街区、虹桥以及相连的崇长港、上塘河实施必要保护和整治,突出长安作为航运交通转换节点的重要价值,进一步完善展示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大运河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嘉兴(包括海宁和桐乡)作为大运河流经的35个城市之一,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作出应有的贡献。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遗产地公众、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等利益相关者理解、认同大运河遗产的价值,支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申遗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大运河(嘉兴段)保护整治项目责任分解表》(附后),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责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保护与整治工作。要成立大运河保护和整治项目督查组,由各责任单位领导担任督查组成员,对重点整治项目进行定期督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根据《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工作要求》,加强对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划定各遗产点段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科学的管理规定并有效执行。要注重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在遗产本体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注重遗产周边历史环境风貌的保护和管理。

        (四)进一步健全机制。要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大运河(嘉兴段)保护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确保申报遗产的长效保护。要明确经费投入机制,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凡涉及遗产保护、河道治理、航道建设、水工设施建设与维护等重要工程的档案应齐全完备,能比较清晰地展现遗产的演进过程。要设置统一的遗产保护标识,开展遗产的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水平。


        附件:1.大运河(嘉兴段)保护整治项目责任分解表

                     2.大运河(嘉兴段)保护整治项目(一期)督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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