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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2年度 > 2012年第4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1:1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嘉兴市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水环境改善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示范城市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是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嘉兴属于平原河网地区,素有“江南水乡”之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嘉兴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受上游水质和本地排污的影响,我市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境内水体大多为Ⅴ类和劣Ⅴ水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和饮用水安全。通过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一系列科学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可以整体改善我市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饮用水供水水平,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嘉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是提升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通过创建,进一步梳理分析影响我市城市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的主要原因,依托中央科研资金补助和国内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持,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研究落实相关治理措施,以科技创新提升我市饮用水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是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的重要保障。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是我市“五城联创”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城市水环境改善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示范城市”是中国人居环境城市的重要参考条件,通过创建,不仅可以优化我市城市用水供水环境,还可以进一步夯实我市“五城联创”的保障基础。

        二、创建目标

        通过“城市水环境改善和饮用水安全保障示范城市”创建,推进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到2012年,流出嘉兴市区的水系水质不劣于进入嘉兴市区的水系水质,实现污染物排放量与水环境容量相平衡的治理目标;到2015年,嘉兴市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市控断面基本达到IV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饮用水出厂水质稳定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应急能力显着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2012年3月)

        主要任务:①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②签订目标责任书;③做好水专项示范城市宣传工作,大力提倡和推广低影响开发理念;④启动示范工程和示范推广区项目建设;⑤完成市区污水管网排查工作;⑥完成降雨(尤其是示范区内)基础资料收集;⑦完成《嘉兴市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规划设计导则》编制工作,加大对示范工程的督查力度。

        (二)实施阶段(2012年3月~12月)

        主要任务:①各责任单位配合课题负责单位提供落实列入水专项示范工程的道路、小区、绿道等项目课题内容;②实施《嘉兴市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技术导则》;③开展嘉兴中心城区雨、污分流管网设施改造及建立污水管网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平台(GIS);④完成城中片区合流污水就地调蓄生态净化工程前期工作;⑤进一步完善措施,对照创建指标逐项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攻坚克难,积极整改。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月~2014年12月)

        主要任务:①完成城中片区合流污水就地调蓄生态净化工程建设;②完成基于遥感技术水质分析和评估;③完善总结相应科研技术;④提出农业面源污染削减应用推广技术;⑤提出适应嘉兴特点的河道清淤、断头浜治理技术;⑥全面启动申报材料收集、整理、汇总及填报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5年~至验收前)

        主要任务:①完成创建材料的申报工作(2015年6月底前);

        ②做好迎接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验收工作;③做好创建总结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支持配合。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嘉政办〔2010〕109号),负责协调创建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抓好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对于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和提高饮用水安全工作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低影响开发先进理念,学习借鉴优秀示范工程典型经验,共同营造创建国家水专项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协同推进,强化支撑。各课题承担单位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创建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主动沟通,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合力攻坚,依托优秀团队、先进技术,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指导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圆满完成水专项示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


        附件: 2012年度嘉兴市创建水专项示范城市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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