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3 10:0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嘉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大力推进水利建设,全面增强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促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和《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嘉政发〔2011〕30号)、《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委〔2011〕5号)精神,特编制《嘉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水利投资规模最大、发展目标实现较好、人民群众受益最多、行业能力提升较快的一个时期,流域治理与区域防洪建设等涉及民生的水利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治水理念已从以防洪保安为主逐步向防洪保安、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并重转变,水利建设成效显着。 1.防汛防台抗旱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轮治太”任务全面完成,启动实施二轮“二轮治太”工程。南排后续工程和红旗塘、北排等工程相继发挥效益,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明显提高。 “二轮治太”前期工作步伐加快,独山排涝应急工程先行开工,洪水外排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防洪20年一遇、排涝10年一遇”的标准,因地制宜调整了圩区格局。“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新建或改造圩区53个,面积达48万亩。推进以北部防洪工程和圩区整治为主的区域防洪工程建设,提升了我市北部的防洪能力。重点实施了海塘加固工程和围垦区海塘建设,截至“十一五”期末,全市形成标准海塘116.63公里,其中,100年一遇海塘64.68公里,50年一遇海塘50.69公里,20年一遇海塘1.26公里。继续开展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共投入资金3.58亿元,城市防洪和中心城区防洪达到了100年一遇标准,主要县城达到了50年一遇、县(市)重点镇达到了20年一遇标准。根据城镇不断扩张的特点,适时完善了防洪体系。大力开展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完善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和预警体系,编制了防洪、防涝、防台、防旱等险情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和防汛减灾相关的信息数据库;加强水文报汛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强水情监测;建设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全面提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策水平和应急能力,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突发性水利灾害信息,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与影响。 2.民生水利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5.30亿元,受益农村人口90.85万人,城乡一体化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4%。完成河道清淤10509公里,清除土方1.09亿立方米,投资12.58亿元。建设生态河道示范段143个、生态型护岸5000余公里,河道保洁基本实现全覆盖。农田排灌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增旱涝保收面积5.6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6.63万亩,建设标准农田27.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9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6.06万亩、防渗渠道4383公里、排水沟衬砌1864公里、新修加固堤防1802公里,新建排涝机站483座、改建736座、维修1262座,泵站改造1649台/34222千瓦,新建水闸383座、维修1095座。 3.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完成了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实施了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石臼漾水厂水源生态湿地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实施南郊贯泾港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水厂水源水质得到改善。(积极推进生态围垦,完成了2.5万亩海宁尖山围垦工程和1.07万亩平湖白沙湾围垦工程建设,实施了2.25万亩海盐黄沙坞围垦工程和1.327万亩海盐东段围垦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 4.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扎实推进 加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及专题研究,编制了《嘉兴市“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嘉兴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嘉兴市水域保护规划》,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有序开展节约用水、计划用水,企业循环用水、中水回用明显提高,节水成效显着。抓好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建设取水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大地下水管理力度,按照供封同步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到“十一五”期末,累计封堵深井947眼,基本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地下水限禁采和封井任务,有效防止了地面沉降。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水域占用,切实加强了水域保护。重视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抓好全市“四级”水政监察、河道管理网络建设。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加快建设水利建设市场备案管理系统,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防汛通讯预警系统、水资源调度管理系统、水利政务信息系统、水利工程信息系统基本建成,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打破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终身制,实行职务聘用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效能化建设,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学习创新等能力,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着。 5.水利建设投入明显加大 “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各项水利建设投资达63.87亿元(见表2.1),比“十五”期间的52亿元增加了约22.8%,是水利建设投资总量最大的五年。 表 2.1 “十一五”期间各类水利工程投入汇总表 (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防汛减灾能力亟待提高。“一轮治太”骨干工程建成后,太湖流域的雨情、水情、工情和其他边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防洪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流域防洪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流域水环境治理防控水位专题结论,我市总体防洪标准约为10-20年一遇,近年来,由于地面沉降严重,导致区域防洪标准降低。同时,我市排水格局也发生较大变化:北排能力减弱,太浦河泄洪倒灌杭嘉湖地区;东泄不畅,受流域下垫面因素影响,处于杭嘉湖区下游的黄浦江米市渡潮位比上世纪中期有较大抬高,致使杭嘉湖东排受阻;相应南排水量大大增加,洪水出路面临新的问题。 2.水资源配置体系有待完善。太湖是杭嘉湖地区主要的水源地之一,因杭嘉湖地区扩大“引江济太”工程布局尚未完善,向平原内部输水干河如太嘉河等工程尚未实施,及太湖水质的不稳定性,限制了我市从太湖引水的能力。同时,杭嘉湖南排工程的骨干河道布局尚待进一步完善。 3.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水体污染依然严重,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及老百姓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改善水环境的任务繁重。按监测断面评价,全年Ⅳ类水体监测断面22个,占17.2%;Ⅴ类水体监测断面25个,占19.5%;劣Ⅴ类水体监测断面81个,占63.3%(详见表2.2)。 表 2.2 2010年嘉兴市河网水质评价表 单位:%
4.水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亟待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水利建设滞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不够到位、效益发挥不够充分,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5.水行政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涉水事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备,农村水利管理体制需进一步改革创新,管理投入及水文设施投入不足,监测能力不够强,服务水平不够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尚有差距。 (三)面临的新形势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全社会对水利空前关注,水利工作力度、投入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同时,“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水利工作面临新任务新要求: 1.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加强水资源配置及水环境保护提出新要求。嘉兴市水资源不足,调蓄容量有限,且水质污染严重,环境容量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水猛增,生活用水亦呈加速上升趋势,部分地区水资源紧缺趋势正在加剧。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排污总量仍在增加,水环境改善压力持续增强。迫切需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节水管理,改变供水方式,促进节水防污型社会的全面建立。 2.新农村建设对加强民生水利建设提出新要求。新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对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三农”工作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我市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多渠道增加对“三农”投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改善农村发展条件、优化农村生活环境。这些都要求进一步加快建设民生水利和节水型农业。 3.新形势对水政执法提出新要求。我市已经进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制浙江”和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阶段,也是全面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决策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实施阶段。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也对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嘉兴市作为沿海重要经济城市之一,加强全市水法制宣传,推进水政监察能力建设,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预防和化解水事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加大水行政监管力度,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水事秩序是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必然要求。 4.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调整水利发展模式提出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是嘉兴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极为关键的时期。我市全面实施以“十改联动”为主要内容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全面实施“1640300”工程,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城镇建成区规模不断扩大,中心城市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明显增强,对加强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提升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积极探索区域水利发展的新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单纯依靠提高防洪工程标准转变为适度提高工程标准,同时强化社会化减灾措施,保证大面积地区和重点保护对象安全。城市建设和工农业生产布局要依据水资源能力,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布局和结构,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以污染治理为前提,保护区域性重要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统筹考虑其它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以及水土保持、土壤改良、地下水超采控制等综合措施,促进区域水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精神,紧紧围绕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七大战略”建设要求,围绕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切实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二)总体思路 根据我市水利发展的总体任务和目标,立足全市水利发展现状与长远,因地制宜,以发展“平安水利、资源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科技水利”为主要内容,加大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水利建设力度,按照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以现有骨干工程为基础,依托防洪排涝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强塘工程、资源保障工程、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水利行业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水工程体系,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在防洪、供水、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方面的综合效益;注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形成与嘉兴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水利发展布局及服务民生的能力。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人水和谐。坚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作为水利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有效保护水环境。 2.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把服务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作为水利发展的基本导向,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注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互协调。 3.坚持依法治水,建管并重。坚持把加强水行政执法作为水利发展的保障,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强化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推进水利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5.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投入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协调治水兴水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加快流域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区域外排和引水能力。“十二五”期间,结合流域水环境治理,全面启动“二轮治太”工程建设,完成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开工建设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实施盐官下河泵站更新改造。着力提升城市和区域防洪排涝工程。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扩大工程保护范围。嘉兴中心城区(拓展)防御100年一遇洪水,各县城防洪标准50~100年一遇,中心镇及一般建制镇防洪标准20~50年一遇;新市镇和新社区建设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其他农村地区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重要骨干工程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排涝标准10~20年一遇。继续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提高中小河流防御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6条,32个治理项目,治理河长333公里;开展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治理河道7条,整治河道长57.6公里。大力推进海塘配套加固。“十二五”期间,完成地方海塘加固配套工程,按100年一遇标准配套加固海塘17.7公里,巩固、完善和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能力。 2.全面提高农业稳产高产能力。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水利设施建设。落实农业“两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善灌排配套渠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100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水利配套设施,“两区”内骨干灌排渠系建筑物配套率达到100%、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加快圩区整治工程建设,深化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十二五”期间,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完成圩区整治面积160.86万亩,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4380公里。搞好“一高四小”工程建设,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推动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改善(新增)灌溉面积29.7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62万亩。 3.全面提升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能力。科学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多水源供水体系。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基本建立城市应急水源保障体系,加强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完成嘉兴市贯泾港生态湿地工程、海宁长水塘水源建设生态湿地工程、嘉善县太浦河和长白荡引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优化水源结构,提高城乡供水的保证率,建设城乡供水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成海盐千亩荡水库、六里山水库和永安水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海宁市鹃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以及桐乡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开展千岛湖水库引水前期研究工作。完善区域供水保障体系,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覆盖率达100%。“十二五”期间改善50.73万农村人口饮水条件;理顺城乡供水管理体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基本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科学推进沿海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滩涂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注重滩涂围垦与沿海防台御潮、岸线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 4.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开展河道绿化工程,完成绿化1120公里、530万平方米;全面启动平湖、桐乡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试点县工作,实施村庄河道整治点项目140个;完善河道管养机制,全面开展城乡河道保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继续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重点项目保护区和监测网络建设。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管理,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十二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性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率达到90%。建立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市、县(市)两级水功能区监测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各县(市、区)的水质检测机构,提高整个行业的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5.全面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1)健全防汛(防台抗旱)指挥决策体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健全以信息化为手段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十二五”期间,做到会商到乡镇、视频到村。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2015年前基本建成集水雨情监测、远程监视、自动化预警为一体的覆盖全区的监测预警网络。 (2)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鼓励水利设计院(所)提升层次、扩大规模,支持水利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水利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十二五”时期力争在防灾减灾、江河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利信息化等领域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强化水文在防汛减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文服务。加大水利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建设一批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逐步增加各级水利科学研究和推广资金。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防汛抗灾、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等方面的应用。 (4)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完善县域内水利站“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防汛防台抗旱任务较重镇(街道)设置的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与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实行综合设置。落实水利站或综合设置镇(街道)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县(市、区)级财政预算。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大力推广农民群众自我管理、合作用水等组织形式,依托村级农业服务站点,选配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一支稳定的村级水利(水务)员队伍,协助水利服务机构做好涉水的相关服务工作。 (5)开展水利普查。水利普查主要包括七项基本任务:一是全面查清我市河湖的基本情况;二是全面查清我市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三是全面查清我市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四是全面查清我市河泊水域开发、治理和保护情况;五是查清水土保持情况;六是查清我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七是建立全市基础水信息平台。 (二)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主要指标围绕防灾减灾、农田水利、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等方面设定(详见表4.1)。 表4.1 嘉兴市“十二五”水利发展主要指标
说明: 1、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96万亩,其中:“一高四小”工程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62万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4万亩。2、饮用水源地治理3个:分别为嘉兴市贯泾港、海宁市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工程,和嘉善县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3、应急备用水源建设5个:分别为海宁鹃湖、桐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海盐县千亩荡、六里山平原水库工程以及永安水库。 四、主要建设项目 根据“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水利主要发展目标,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投融资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等,确定“十二五”规划的水利规划建设主要工程和重点项目。详见下图: (一)防洪防台、抗旱减灾 防灾减灾布局以“治太二轮、中小河流治理和城市防洪”建设为重点,以现有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为基础,优化南排杭州湾、北排太浦河、东排黄浦江的排水格局,提高区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 1.流域防洪排涝骨干河道工程 在“一轮治太”形成的流域防洪排涝框架体系上,“十二五”期间全面启动“二轮治太”工程,完成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开工建设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提高区域外排和水资源配置能力,同时改善区域水环境。 (1)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疏)浚、堤防、枢纽建筑物、河道沿线口门处理及跨河桥梁等。其中,独山闸闸孔总净宽40米,闸底板高程为-2.8米;排水干河拓浚河长合计58.28公里,河底宽度分别为50~10米,河底高程设置在-2.2~-3.3米之间。两岸沿线口门处理工程10处,跨河桥梁36座。工程总投资274892万元。工程永久占地2923亩(其中耕地1866亩,园地244亩);临时占地7593亩(均为耕地),包括弃土场、排泥场、施工辅助设施等占地。 (2)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嘉兴市部分)。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在我市境内分设五个分项工程:南台头排涝泵站工程、长山闸排涝泵站工程、长山河延伸拓浚工程、洛塘河及长水塘配套河道工程等。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整治总长为164公里,其中利用原河道长23公里,疏浚河道长62公里,拓浚河道长53公里、新开挖河道长21公里,防冲加固河道长3.7公里;新建堤防长145公里,退建堤防长43公里,加固堤防长18公里;新建护岸长194公里,加固护岸长44公里;跨河桥梁124座;新建排水泵站4座,总排水流量为700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3.6万千瓦。工程永久占地共计6551亩,其中耕地2659亩、园地1784亩、林地412亩,养殖水面113亩;临时占地共计12867亩,均为耕地。工程建设涉及搬迁人口1162户,4946人,需拆迁各类房屋69.55万平方米。该工程静态总投资50.1亿元(嘉兴部分投资29.3亿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35.28亿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13.97亿元。 “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包括洛塘河应急工程在内项目投资17.98亿元。 (3)盐官下河排涝泵站改造工程。盐官下河排涝泵站是一轮南排盐官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98年建成并投入运行。由于长期运行、设备老旧,需对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对泵站主机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泵站供排水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更新改造和部分建筑工程的修缮。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 2.中小河流治理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根据《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1-2015年实施计划表》,“十二五”期间,嘉兴市列入中小河流治理的项目共有32个,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详见表5.1)。 表5.1 嘉兴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汇总表 单位:公里
3.骨干河道整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规划对南湖区进行骨干河道整治,共治理骨干河道7条,分别为九里港、孔庙塘、罗汉塘、东青龙港、西青龙港、环桥港、石龙桥港。对骨干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新建护岸及河道两侧进行绿化,共治理河道长度57.6公里。 4.城市防洪工程 在城市防洪拓展方面重点建设嘉兴市城市防洪拓展工程、海盐县城市防洪提升工程和平湖市城市防洪拓展工程、桐乡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嘉兴市城市防洪拓展工程:调整扩大市区城市大包围圈至142平方公里,包括秀洲新区面积50.83平方公里,新建堤防29公里(含南郊河堤防),新建节制闸28座,改造平湖塘枢纽,整治河道39.61公里;防洪100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海盐县城市防洪提升、拓展工程:完成盐平塘防洪堤生态改造工程,改造长度5公里,新建标准生态防洪堤34公里;新建大曲翻水站1座、排涝泵站1座以及盐平塘闸站枢纽;新建水闸24座;防洪50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平湖市城市防洪拓展工程:调整扩大市区城市大包围圈区域面积为1.56平方公里,新建堤防5.5公里(含以路代堤)、新建水闸(闸站)3座;防洪50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桐乡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整治河道20条,长35.1公里,护岸70公里,建造桥梁71座;防洪50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 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田间水利排灌设施,提高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田间排水能力。“十二五”期间,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建设内容: 1.圩区整治。整治圩面积160.86万亩,达到防洪标准20年一遇,排涝标准10年一遇。其中:嘉善、秀洲、南湖、桐乡等县市重点对现有圩区进行适当联圩并圩,宜大则大,实行嵌套设防、分级控制。而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近期以新建圩区为主,圩区面积增加较多,因地制宜,大中小结合,远景规划考虑嵌套设防和分级控制。 表5.2 “十二五”期间嘉兴市圩区整治统计表
2.“一高四小”工程。结合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和特点,开展“一高四小”(高效节水灌溉、小山塘、小堰坝、小机埠和小沟渠)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和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加大节水灌溉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与普及力度,使农田水利科技成果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改造泵站1793座,建设小沟渠(含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渠系、排水沟渠)1737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62万亩。 3.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结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项目、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对中型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全市共新建泵站466座,渠系改造1460公里,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9.7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420亩。 4.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包括五县两区)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整治河道总长度4380公里。 “十二五”时期,资源保障工程建设将以主水源地建设、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生态围垦为重点。 1.水源工程建设 (1)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目前,嘉善县太浦河取水工程一期工程已实施建设完毕,建成南部魏塘水厂及北片水厂,水厂总供水规模为30万吨/天,水源地均为太浦河。为满足远期41万吨/天的供水要求,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进程,进一步缓解供水需求和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实施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工程包括:新建预处理池118.3亩、预处理池疏浚4.2万立方米、预处理池护岸2059米、堤防1266米、隔堤340米;节制闸3座,堵坝3座;进水闸至长白荡输水管道3640米、至魏塘水厂原水管道18.8公里;丁栅、魏塘水厂各增加取水泵一台,新建水环境监测点3个。工程总投资为24600万元,主体工程2014年12月完工。 (2)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平湖市太浦河取水一期工程取水水源为太浦河,取水口位于嘉善县丁栅镇北侧沟通长白荡和太浦河的新开河西侧。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取水泵站一座、输水管道56.5公里。本期取水泵站建设规模为35万立方米/天(土建按总规模50万立方米/天一次性建成),总建筑面积2604平方米,泵站采用卧式离心泵,设四台泵(三用一备)。项目总投资为56636万元。 (3)千岛湖引水工程。千岛湖引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为由公共自来水厂供给的杭州市综合生活和工业用水,嘉兴市综合生活用水。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按2010年引水规模,嘉兴市的引水量为100万吨/天,杭州市的引水量为281万吨/天,二期工程按2020年引水规模,嘉兴市的引水量为171万吨/天,杭州市的引水量为457万吨/天。嘉兴市输水系统分成两条主干管,主干线1是临平-桐乡-嘉兴-嘉善-西塘,主干线2是临平-长安-海宁-海盐-平湖-广陈,全部采用有压管道输水。工程静态总投资15106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1600万元,工程总投资1662278万元。一期工程静态总投资1193486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8627万元,工程总投资1332113万元。二期工程静态总投资317192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973万元,工程总投资330165万元。 2.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程 (1)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 ①贯泾港生态湿地工程。工程位于嘉兴市贯泾港水厂东北部,湿地西以海盐塘为界、东以纺工路为界、北至中南路、南至规划南郊河东段。工程建设范围3737.3亩,其中湿地面积1214.4亩,园林绿化面积2522.9亩,新建节制闸20座,泵站1座,溢流堰2处,顶管1处,堵坝6处、新开河道5条,新建桥梁4座。工程总投资22467万元。 ②海宁长水塘水源生态湿地工程。工程位于海宁市城市规划区以北,第三水厂东部长水塘两侧,西至沪昆铁路、东至现有河道及规划道路、北至秀洲区界、南至长山河。工程区域面积2608亩,新建水闸26个,改造利用水闸1个;新建闸站2个,分段进水泵站2个;新建溢流堰4处,隔堤2处,护岸长10369米;新开河道2065米;疏浚河道590米,陆地绿化面积60.7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36000万元。 ③嘉善县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工程位于嘉善县北部姚庄镇,工程包括:长白荡清淤1.02平方公里,新建长白荡护岸6公里,新建节制闸4个,新开隔离河道2条;一级保护区绿化49.48万平方米,二级保护区铺设污水管网4.4公里。工程总投资25880万元。 (2)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在有条件地区设立备用水源。“十二五”期间,嘉兴市共建立备用水源地5处,其中:海盐县3处,分别为海盐县千亩荡、六里山平原和永安水库;桐乡市1处,位于振东新区;海宁1处,为海宁鹃湖应急备用水源。 (3)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农村饮水管网建设,共解决50.23万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 表5.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人口表
3.滩涂围垦 “十二五”期间,继续完成嘉兴市海盐县黄沙坞治江围垦工程、嘉兴市海盐县东段围涂工程。开展平湖市九龙山西沙湾围垦、海盐县青山至杨柳山围垦和海宁市尖山三期围垦工程,共围垦滩涂面积3.95万亩。 (四)水环境改善 1.流域水环境治理。“十二五”期间,结合平湖塘延伸拓竣工程以及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进行流域水环境治理。 2.河道保洁。“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河道保洁,做到河道保洁全覆盖。 3.水土保持。“十二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开展嘉兴市杭州塘水土保持治理工程,治理岸线总长1.6公里。 (五)水利行业能力提升 1.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工作 (1)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嘉兴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水质监测规划》的要求,结合嘉兴分中心的实际情况,对仪器设备进行更新和增加,总投资为960万元。扩大和完善水文巡测线,新增9个基点站,改造7个基点站,并在18个站安装多普勒实时数据传输系统,总投资为1390万元。建设和改造国家基本站的测验设施设备,更新20个水文(水位、潮位)站,新建长安站,总投资为1025万元。 (2)水利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2011—2012年开展水利普查工作,为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2.深化水利改革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水务一体化。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的代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将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推广物业化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模式,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的考核制度。 3.加强水利管理 完善防汛防台抗干旱非工程措施。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特别是县级和乡镇等基层防灾组织,完善指挥系统。开展洪涝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大力推广应用科学、实用、先进的水文测报仪器设备。建立健全河湖管理制度。严格河湖水域管理和保护,落实江河湖泊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的严格管理,建立水域占补平衡制度。研究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健全农村水利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和水面保洁长效机制;建立重要河湖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河湖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水行政管理实时监察系统。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 4.水利科技及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引进和用好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快构建水利创新团队,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不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基层水利职工参加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更好奉献社会。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完善防灾减灾预案体系,健全应急响应体制。 (六)投资规模 “十二五”期间,嘉兴市规划水利项目投资总额约169.75亿元,预计比“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各项水利建设投资63.87亿元增加105.88亿元。项目主要包括防灾减灾、农田水利、资源保障、水环境改善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方面。其中防洪减灾方面项目总投资约626458万元,农田水利方面项目总投资约642499万元,资源保障方面项目总投资约385675万元,水环境改善方面项目总投资约441778万元,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方面项目总投资约17205万元。各项目详细建设、投资及实施情况详见附表,“十二五”期间嘉兴市主要规划建设项目一览表;各县的投资及实施情况详见表5.4。 说明:“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和“嘉兴市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既是防灾减灾项目,又是水环境改善项目,在这两大类项目中都列入投资,“十二五”总投资未重复计入。 图5.2 “十二五”各项主要工程投资比例 表5.4“十二五”期间嘉兴各县(市、区)主要规划建设项目投资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防台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水利财政投入、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着力增加水利投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市本级和各县(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且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用于农田水利支出不低于20%;市级财政要出台相关政策,整合相关资金,充分发挥综合效益,集中投入水利建设。按照中央有关“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征收渠道,增加收入规模”的规定,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足额划转、提取各项税费。各县(市、区)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工程扩建和水源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规范使用和管理。要加强对水利投入的绩效评价,确保增加投入的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全面推进洪水保险。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落实国家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市场融资。 (三)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兼顾效率和公平,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工业和服务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阶梯式水价递增部分和累进加价主要用于节水技术研发推广、设施建设、管理和奖励。推进水利工程原水价格改革,向城市和工业供水的水利工程的原水价格按成本加适当利润核定,并与公共供水的销售价格同步调整。 加强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深化水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执行力度,建立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查处并督促整改。健全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水事纠纷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水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水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管理、监督和执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四减少”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职能的合理调整,加强重大水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清理。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联动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 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覆盖全市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应管理方法。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排放项目建设。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落实用水计划管理。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全面禁止地下水开采。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落实节约用水办法,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四)鼓励公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鼓励公众参与,保证规划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水利发展规划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要加强规划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宣传工作,为使规划实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在水利规划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反映公众意愿,提高全社会和公众对加快水利发展和改革的认同和参与度,保证规划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大众传播工具和举办论坛、报告会、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加大对水法律法规、水工程保护、水土保持、水费政策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自觉成为水利事业的支持者、实践者、受益者和宣传者;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提高社会群众防御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有关保护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及主要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从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作者: 信息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