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余新镇等13个镇(街道)为嘉兴市第一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12-13 19:3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自去年我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52号)和考核验收标准的要求,从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与供应网的建设及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经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第一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名单予以公布。 南湖区:余新镇、南湖街道 秀洲区:王店镇、新城街道 嘉善县:大云镇 平湖市:独山港镇、广陈镇、曹桥街道 海盐县:于城镇 海宁市:盐官镇、硖石街道 桐乡市:石门镇、梧桐街道 希望上述镇(街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其他镇(街道)要学习借鉴第一批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经验,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