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完成主要经济预期目标 | 1 |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 | 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 |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 | 市财政局 (地税局) | 市国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3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左右。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4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6 |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 |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 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7 | 新增城镇就业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 市劳动保障局 |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8 |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 | 市人口计生委 |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9 | 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目标。 | 市经贸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嘉兴电力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0 | 完成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等节能减排目标。 | 市环保局 |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扩大内需为重点,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 11 | 组织实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三大千亿”工程,编制实施“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2 |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加快实施中关村长三角创新园、敏惠电动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3 | 千方百计保障项目要素供给,实行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和统筹安排。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4 |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优先保证在建、续建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各金融机构 |
15 | 加大高端外资、优质民资和央企国资的引进力度,力争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4亿美元,引进内资超过180亿元。 | 市外经贸局 市经贸委 | 市合作交流办、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6 | 继续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政策,优化商贸网点布局,引导连锁经营向镇村延伸,带动和扩大城乡消费。 | 市经贸委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7 |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新型商贸业态,积极培育旅游休闲、健身娱乐、教育培训等消费热点,力争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 | 市经贸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18 | 加快完善市场营销网络,推动重点商品市场到境外开设分市场和产品配送中心,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做好重点产业、重点产品贸易摩擦的预警监测和应对工作,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250亿美元。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全年完成对外投资8000万美元。 | 市外经贸局 | 市财政局、嘉兴海关、市国税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强化科技创新为重点,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 19 | 全面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0 | 推进嘉兴科技城、科技孵化城建设,发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的集聚带动作用,继续加大对国内外高端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基地的引进力度,新增各类创新载体20个以上。 | 市科技局 |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
21 | 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30家。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国税局 |
22 | 年内引进培育创新团队20个、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项目40个以上。 | 市人事局 | 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3 | 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服务业“百项百亿”工程,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抓好嘉兴现代物流园、平湖九龙山度假区等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经贸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嘉服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4 | 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完善各类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引导企业由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 | 市经贸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强化科技创新为重点,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 | 25 | 制定实施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深化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1个省级开发区、9个区域性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布局规划,组织实施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工业项目。 | 市经贸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6 | 启动实施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企业“三大倍增计划”,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30%,全市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大企业达到50家、100亿元以上大企业达到3家。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 |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7 | 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农业“五个一百”示范工程,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万亩。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完成省定粮食生产任务。 | 市农办 (农业经济局) | 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
以推进“三清两绿”为重点,着力加快生态市建设 | 28 |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出台落后产能淘汰目录,抓好重点高能耗企业的节能工作,全年实施节能项目280项。 | 市经贸委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29 | 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新一轮清水河道工程,加快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污水纳管进度,县(市)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建委、嘉源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推进“三清两绿”为重点,着力加快生态市建设 | 30 | 加强地面沉降监控和防治,全面禁止非法开采地下水。 | 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31 | 重视农村环境建设,实施畜禽养殖总量和区域“双控制”,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排污权交易,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 | 市环保局 | 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各县(市、区)政府 |
32 | 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开展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市环保局 | 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33 | 强化区域限批,加强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的执法监管。 | 市环保局 |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34 | 深入推进“八个十”绿化攻坚工程,抓好贯泾港生态湿地、湘家荡公园和生态绿道等项目,全年新增和提升绿化面积3.5万亩。 | 市农办 (农业经济局) 市建委 |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嘉通集团、嘉服集团、嘉城集团、嘉源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湘家荡管委会 |
以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 35 | 实施以“两分两换”优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十改联动”。编制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全面推进百个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年内流转土地10万亩、复垦土地6000亩,搬迁改造农户3万户、力争4万户。 | 市农办 (农业经济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36 | 启动秀洲区王江泾镇、嘉善县姚庄镇和桐乡市崇福镇省级小城市建设试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秀洲区政府、嘉善县政府、桐乡市政府 |
37 | 加强新市镇、城乡一体新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 | 市农办 (农业经济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 38 |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嘉兴军民合用机场和杭平申航道改造工程,加快嘉绍跨江通道、钱江通道以及高铁南站辐射市域各重要节点的快速路网建设,建成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 | 嘉服集团、嘉通集团、市港航局、有关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
39 | 加快统一市域养老和医疗保险及生活补助标准等社会公共政策。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40 | 全面开展与沪杭等周边城市的合作交流,推进城市之间公共交通、医疗服务及其信息资源的互联互认,统筹做好援疆援藏和“山海协作”等对口帮扶工作。 | 市合作交流办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 41 | 加强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实施一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建成开放。 | 市文化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嘉城集团、嘉服集团、南湖革命纪念馆 |
42 | 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精心组织第三届中国·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 | 市文化局 | 嘉广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43 | 积极参与大运河联合申遗,做好工业遗存、传统技艺等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利用。 | 市文化局 | 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贸委 |
44 | 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嘉兴创意文化产业园、创意创新(软件)园等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动漫等产业。 | 市文化局 |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嘉广集团、嘉报集团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 45 | 制定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意见,深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46 | 建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深化市域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和招生统筹工作,加快高等院校学科建设。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47 | 完成市老年大学迁建。 | 市委老干部局 | 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教育局 |
48 | 全面完成近期医改五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 |
49 |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市一院迁建、市二院扩建。 | 市卫生局 |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嘉城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
50 |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市第七届运动会和全国第八届残运会嘉兴赛区活动。 | 市体育局 市残联 |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1 |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扩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覆盖面。 | 市人口计生委 |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 52 | 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帮助3.1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 市劳动保障局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3 | 配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重点抓好新居民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 市劳动保障局 | 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市新居民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4 | 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衔接政策,统筹做好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 | 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 | 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5 | 继续推进市区旧区老居、开放式老住宅小区改造,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4万平方米,新增廉租房受益家庭400户。 | 市建委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6 | 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市建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7 | 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储备和供应,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努力保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 市经贸委、市农办(农业经济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58 | 认真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政策,确保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工作 重点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第一责任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 59 |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活动。 | 市安监局 |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60 |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61 |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做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 | 市信访局 市司法局 |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62 | 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新居民服务管理水平。 | 市新居民 事务局 | 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
63 | 整合基层维稳资源和力量,推进镇(街道)示范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 市综治办 |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