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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8:1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


        使用正版软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全面做好全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1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的必须使用正版产品。凡未得到合法授权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杀毒软件、专业应用软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更换。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对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所需购买的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进行自查,汇总后于2011年3月15日前上报嘉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更换正版软件阶段(2010年4月—2011年8月)

        1.2011年4月底前,各地根据政府各部门自查的结果,编制使用正版软件的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方案。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方案,由嘉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政府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编制。

        2.2011年8月底前,完成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各部门安装、调试。为支持国内软件业的发展,在购买正版软件时,对国内产品应优先考虑。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9月)

        1.各地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9月15日前上报嘉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嘉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做好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三)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新闻出版(版权)、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

        各地收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嘉兴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林芝,电话:82159776,传真:82159766)。


        附件:1.市级部门使用软件情况自查表

                   2.各县(市、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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