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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1年度 > 2011年第1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嘉兴市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8:1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嘉兴市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意见

        (市民政局  二○一○年十二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嘉委〔2010〕3号),加快建设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化新社区步伐,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弘扬和保护地名文化,提高地名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使地名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指导思想

        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先行地和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突出服务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切实做好“两新”工程居民集聚点的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工作,全面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两新”工程建设。

        二、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立足服务。始终把服务“两新”工程作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新社区居民的愿意和需求,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第一原则,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地名命名系列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先行试点,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计划、有重点地统筹推进“两新”工程居民集聚点的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等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把规范地名与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统一起来,既要保护、挖掘、利用好老地名,又要提高新增地名的文化品位,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把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地名服务带动和促进地名管理,寓地名管理于地名服务之中。

        (四)整合资源,体现特色。正确处理地名管理与地名服务的关系、地名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方言地名与地名标准化的关系、地名文化与地名命名更名的关系,充分彰显江南水乡的田园风光,坚持把水的灵气、绿的生机与文的灿烂有机结合,使地名工作充分体现嘉兴特色。

        三、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两新”工程地名规划

        地名规划特别是分区规划,是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基础和前提。要依据城乡一体发展规划和地名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各镇、村详细规划及新社区布局规划,科学编制“两新”工程地名分区规划,使分区规划与地名总体规划相配套,确保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连贯性。

        (二)严格规范“两新”工程地名命名

        地名命名是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重点。要根据“分级管理”和“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依照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地名总体规划,以“两新”工程建设中新建的居民集聚点、道路、桥梁及其他建筑物等为命名范围,建立健全地名业务部门初审、地名专家审查、民政部门公示、政府审批和标准化地名公告制度,按地名管理职能的划定,严格地名命名审批权限,并遵循“改得有理、留得有利、便于接受、使用方便”的原则,做好地名的更名工作。

        (三)统一编制设置地名标志

        地名标志是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重要环节。“两新”工程中居民集聚点的路(巷)牌、名称指位牌、门(楼)牌和小区平面示意牌,要根据《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等规定,以“统一标准、统一式样、遵循规律、符合规则、易找好记、凸现方便”为原则,做好地名标志的编制、制作、设置和管理等工作。

        (四)不断提升地名数字化服务水平

        地名数字化是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条件。要充实完善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及时更新“两新”工程的各类地名数据,努力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地名数据信息齐全、更新及时。要逐步将地名信息化服务延伸到“两新”工程居民集聚点,不断扩大城乡数字地名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全面提高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统筹协调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要将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确保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地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抓好工作的组织协调,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指导,不断分析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以普及地名管理和地名服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加强理论指导,不断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经费,落实工作人员,为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名工作服务“两新”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交流新经验、新做法和新成果,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地名工作,努力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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